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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05-30 | News by: 极目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离婚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2023年5月15日,濮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武某所诉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证据不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不服上述判决,武某于当年6月向濮阳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离婚,被驳回维持原判。
“强奸”发生在2023年7月18日。武某称,丈夫尹某有县城里房子的钥匙,“我不知道他在那里,我知道肯定不会回去。”她说,卧室门是关着的,她不知尹某在里面。
尹某的姐姐称,弟弟有时候会去县城里的房子看孩子。那天,他过去了,家里没人。“他就在床上睡觉,上身没穿衣服。”
尹某姐姐提供的视频显示,尹某与武某同坐在一张床上,尹某紧紧抓着武某的右手,用右脚紧紧抵着武某的左肩。武某则不停地叫着让尹某“撒手!”表情愠怒。
武某则称,在拍摄这段视频之前,尹某还拍了自己的裸照。“他把我的衣服全部脱光了,拍了视频。”
据介绍,这个“婚内强奸”案,法院经过了两次开庭,都没有宣判。去年7月,濮阳县检察院撤回了起诉。
“去年4月,我还在关押期间时,已经调解离婚了,县城的房子给了武某。”5月29日晚,尹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9岁的大女儿跟了武某,7岁的儿子和3岁的小女儿归他抚养。
对于法律文书中所载多次殴打武某被拘留和罚款的事,尹某对极目新闻记者称:“我没有家暴,武某总是不让我回家,一回家她就报警说我家暴,后来又出了‘强奸’的事,把我关进去了!”
“现在你已经出来了,武某是什么反应?”对此尹某称,武某对检察院不起诉他好像没有申诉。濮阳市检察院不起诉尹某的决定是去年7月作出的,上面说了如果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濮阳市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濮阳县法院提起自诉。
记者提出联系武某核实相关情况听取意见。尹某提供了武某的手机号,但记者未能拨通。
“夫妻一场,事情闹到了这一步,出看守所一年来,我们再没有联系过。”尹某说。-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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