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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30 | 来源: 那些原本是废话的常识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近来有一出港剧《执法者们》挺火,当然,它其实并非纯正港剧,而是合拍剧。根据这些年的经验,合拍剧的质量都不怎么样,普遍剧情生硬、枝蔓过多、滤镜离谱,《执法者们》也有这些毛病。不过有个细节相当不错,让我看到了旧日港剧乃至旧时香港(专题)电视的影子。
70后和80后的珠三角人,最大幸运可能就是每日能同步看到香港电视台。六点钟看亚视本港台新闻,六点半转无线翡翠台新闻,七点多看《今日睇真D》和《城市追击》,八点开始三档剧集,先是半小时情景剧,然后是两部正剧……周末还有《劲歌金曲》,白天还有各种新闻和旅游节目。
所以,如果说“香港记忆”只是港剧港乐和港产片,那就会误解香港。真正的香港价值,藏在那些新闻资讯节目里。比如台风过境,香港电视台的滚动新闻报道十分详细,但从不会有“各级领导十分重视”“领导班子分头赶赴现场”之类的官话套话,只有台风情况、受灾消息、实时路况和滚动播报的庇护场所。你会看到不一样的新闻和不一样的社会价值观。当然,港剧也令许多人受益,正是《妙手仁心》《壹号皇庭》等职业剧,让无数人立志要当医生或律师。
《执法者们》有这么一段情节:因为大量枪支流向市面,香港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并且将三位一线执法者(黄宗泽饰演的警察、马国明饰演的ICAC,陈豪饰演的检控官)叫到现场,咨询是否应该采取紧急措施,赋予警方更高的监听权,任意监听任何人。
马国明(代表ICAC)认为应该监听,非常时期应该使用非常手段。陈豪则从法律角度提出反对意见,这段台词相当精彩:“第一、权力易放难收,放大监听权力,会令更多执法部门不断提出这样的要求,在还没有一个有效把关机制的情况下,这样只会导致人心惶惶,每个人每一秒都不知道谁在监听谁。第二、监听的内容是不是真的能够拿来做呈堂证供,如果是的话,那就表示我们有需要重新编写和定义证据法。第三是平衡公众利益,目前情况并不构成给予执法人员如此之大权力的合理原因。”剧情选择了黄宗泽提出的折中方案,即扩大监听权,但设立期限,同时接受监督,发现权力滥用将即时终止这一权利。
这个讨论过程本身就体现了对法治的尊重,尤其是陈豪这段台词,是典型现代文明理念的呈现:权力是有边界的,一旦肆意放权,就会导致权力拥有者的膨胀,所谓“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就会异化为“掌权者肆意决定何为非常时期”,继而异化为“天天都是非常时期”。一切还应以法律为基准,如果需要行“非常之事”,应该要做的是先修订法律,走正常程序。
但很可惜,在弹幕里,最常见的说法还是“非常时期就应该用非常手段,不能太迂腐”。在许多人看来,权力的扩张无所谓,关键是得“雷厉风行”,必要时得“不惜一切代价”。但“雷厉风行”是否遵守法治和程序,他们不管,也不知道“不惜一切代价”时自己是否就是代价。-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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