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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06-01 | News by: 远方青木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过去十几二十年被中国劳动法往死里罚的外企案例就不谈了,聊几个近的,那几个就算先例无数还敢顶着中国劳动法低赔偿裁员的外企案例。
2022年10月,美国思科启动了全球裁员,顺便裁了中国区的员工,初步定的裁员标准是N+1,按照中国劳动法的赔偿上限来。
但被裁员的员工不同意,到处维权上诉,脉脉还出现了帖子说思科给美国员工N+12赔偿(实际不属实),必须也给中国员工这么多。
经反复谈判,员工仍不同意按N+1赔偿,威胁要对劳动监察部门发动集体仲裁。
美国思科全球法务介入此事,评估中国区法律风险,认为可能会导致2N的赔偿,因此最后美国思科妥协,给了被裁员的中国员工N+3~N+7之间的赔偿,远高法律上限,随后员工签字同意,此事了结。
美国思科的全球法务介入此事后,认定存在被处以2N赔偿的风险,非常惧怕集体劳动仲裁,所以最后才妥协给了超过法定上限的赔偿款,说的这个司法风险是否属实?
当然有,思科的全球法务不是吃干饭的,是出于维护公司利益,让思科利益最大化给的建议,并不是领着思科的工资故意让思科多赔钱。
被中国法院裁定2N赔偿的外企,茫茫多如过江之鲫,如果是触发了集体事件的,那法院会更倾向于罚外企。
另外可别觉得2N是罚外企的上限,实际上罚外企的上限是约4N。
因为那个翻倍条款,不仅仅适用于裁员赔偿,还适用于一系列的拖欠工资、加班费等等,甚至还有个“通告费”也得赔好几个月的工资。
这些钱协商的时候都好协商,真到了法庭被裁员工巴啦啦列了一大堆证据之后,里面很多事情是说不清楚的,如果说不清楚那就有可能被法官支持。
被判决赔偿4N这种事极少出现在中国公司头上,但如果外企敢违法大规模裁员,那这个法律就开始大规模使用了。-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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