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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03 | 来源: 鸡蛋bot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近日,网传甘肃兰州警方大规模跨省传唤“耽美”小说创作者,引发广泛关注。6月1日,相关微博话题阅读量破亿,亦有律师声明愿为涉案作者提供援助。同时,耽美作者的“罪与非罪”及相关司法标准滞后等问题,在网友们“写小黄文比犯强奸罪还严重”的感叹中,再度备受拷问。
兰州警方此次大规模异地执法,疑似针对“海棠文学城”网站上的耽美小说作者展开。海棠网站成立于十年前,服务器设在台湾,内容以女性向的耽美文学为主。而耽美文学,常指女性作者创作、以女性情感欲望为导向,主要表现男子之间的爱情或情色故事。
近期,陆续有海棠作者公开发帖求助,称其写文获利甚微,却遭兰州警方跨省传唤。更有甚者,亦有免费创作者或年轻女性学生被兰州当局采取强制措施,旋即引发舆论对兰州警方执法行为正当性、合理性的质疑。
6月1日,笔者从数位援助律师处获悉,前来求助的海棠作者均因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遭到兰州警方立案侦查。此次,除兰州市公安局外,其下辖多个单位亦参与了该案侦办,已知有城关分局、兰州新区公安局、森林分局、皋兰县局等。目前,向外界求助的涉案作者均处于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尚未提起公诉。对此,6月2日,笔者多次致电兰州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分局咨询此案详情,未果。
这并非海棠作者第一次遭到“集体清算”。据水瓶、极昼等媒体报道,自2024年6月起,安徽绩溪县司法机关对数十位海棠作者进行刑事追诉,其中不乏知名作者。同年12月,海棠头部作者“云间”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据绩溪案一位涉案作者透露,当地以提现获利金额对作者进行定罪量刑,“去年没有免费(作者),最低金额都是2w(万),然后几个档。”
与绩溪的办案标准不同,此次卷入兰州案的海棠作者,存在涉案金额偏低,甚至无个人经济获利的情形。
据笔者目前掌握的10名海棠作者涉案情况,多人仅从海棠网站提现数百至数千元不等,有两人为免费写文,但均被兰州当地采取了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
一位免费创作者的援助律师告诉笔者,该作者所涉案件目前仍处于公安侦查阶段,其暂被取保候审,“她是免费发文的,只有一些打赏,没有提现。公安对免费的作者似乎有一种思路是,她们的文虽然不收费,但是给(海棠)网站带来流量,意思是网站整体牟利行为的一部分,所以还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另一位律师称,其援助的当事人亦不存在提现获利,“现在是取保候审,联系公安预计6月初移送给检察院。”
没有经济获利,不存在所谓“违法所得”,那免费发文者为何还会遭到刑事追诉呢?据多位兰州案被取保的作者透露,兰州警方对其作品在海棠网站上的“阅读量”进行了调查取证。
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所谓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和违法所得一样,“实际被点击数”亦是对行为人定罪量刑的指标之一。但据多位涉案作者反映,此次兰州办案机关对涉案作品实际被点击数的认定标准存在争议。“实际点击量是否可以按照人次去计算,计算的时候是否应当去除重复点击或者无效点击。”一位援助律师对此提出疑问。
“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相关判例显示,在彭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司法机关认为,在互联网的环境下,点击数等指标可协助判断淫秽小说的传播数量。“网络淫秽小说作为一本书籍,其内容具有连贯性,不宜将各个章节作为独立个体,而应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来考察其传播量和判断社会危害性 ……可采用除以全书章节数的方法得到平均每章节的点击数、即估算连续阅读完所有章节的读者数量,来得到较为合理的该淫秽小说的真实传播量级。”-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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