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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04 | 来源: 红星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小王住院后,家属在其身上发现的伤痕
对于自己私自截留小王发给父母的信件,阴某利的解释是她太过遵守学校的规定了。“学校有规定,学生的信件内容当中不允许出现诸如想家、找家长要零食此类的内容,所以我潜意识当中就没有给她寄出去。大约在7月中旬,小王写过两封信说自己想家,信确实没有发出去,这是我的错误。”
阴某利回忆了当天小王晕倒的情景,那天她发现小王没吃饭,便买了零食让小王去宿舍吃。双方交谈之中,小王提出回家的想法。阴某利告诉小王,前几天已经给其父母打过电话,并且小王也在旁边听着,过两三天之后父母就会来学校。“说完以后,小王就站不起来,我赶紧让同学把她弄到宿舍床上,一边喝水一边安慰,我感觉还是不行就赶紧给领导反馈,最后领导说让送到医院去。”
关于小王身上的伤痕,阴某利称,自己也是在抵达医院之后,医生告诉她,她才了解的。“平时给学生做完心理咨询,学生们就回班里了,不是我想干嘛就干嘛,学生很多,我们平时也不住一块。很多事情都是生活老师管理,营地里的管理说实话有点混乱,给我贴上个班主任的标签,但是也不让我管。”
检方建议量刑6个月
被告人称目前无民事赔偿能力
根据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阴某利因涉嫌侵犯通信自由,于2024年10月1日被中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11月7日被批准逮捕。经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小王于2024年6月至8月份在中牟县狼城岗镇柯贞拓展基地学习、生活,被告人阴某利在该基地担任心理教师,负责学生与家长之间的日常通信联络。
其间,小王因身体存在呕吐、心脏疼痛等症状,遂书写信件请求父母将自己接走治病,并将信件交由被告人阴某利,让其帮助转交至自己的父母,被告人阴某利违背小王的意愿,擅自将信件予以隐匿。同年8月26日20时许,小王在被告人阴某利宿舍晕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小王的死亡原因符合因长时间日晒及摄入不足、呕吐等多种因素引起电解质代谢紊乱致脑部病变,并继发肺部感染,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
▲住院的小王
检方认为,被告人阴某利隐匿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通信自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阴某利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综合本案事实、情节,建议对被告人阴某利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4日,在进入法院开庭前,小王父亲王先生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虽然法院审理的是阴某利侵犯小王通信自由的单独案件,但是他认为阴某利和体罚、虐待小王的卜某某、王某某、马某某是同一个伙,目前这三人被中牟县警方以涉嫌虐待罪拘留。
小王的一名亲属告诉红星新闻,在开庭前,该案审理法官曾引导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先进行调解,询问阴某利是否有民事赔偿的意愿,但是阴某利表示自己目前没有赔偿的能力。
该案择期宣判
死者父亲:希望进一步追究班主任责任
4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此案一审审理结束。走出法院的王先生告诉红星新闻,当天双方的质证依旧是围绕着检方的起诉书来展开的,关于拦截信件的内容,阴某利的回答反复且矛盾。“就是来回地改变自己的措辞,有时候说自己看了,有时候又说没有看。”-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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