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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06-10 | News by: ZAKER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何寻所在的中介群里经常有人分享一些法院的判例。例如2022年,上海某租客在出租屋内洗澡时死亡,家属将房主告上法庭。根据死因鉴定意见,法院认定租客因电击致死的可能性很大,房主作为房屋所有人即为电热水器的安装者,负主要过错,赔偿110余万元。“部分老年人在家由于误操作,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更大。这样的负面案例多了,房东自然不愿意租了。”何寻说。
缺乏适老化改造加剧了独居老年人的人身安全风险。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适老建筑实验室主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适老建筑与环境重点实验室执行主任王羽对《中国新闻周刊》指出,跌倒是老年人在家中最常见的意外事件之一。跌倒引发的髋骨骨折等二次伤害对老年人是致命的,大部分老年人摔倒后无法自己起身或呼救。因此,最基本的适老化改造例如加装扶手和坡道、消除室内高差非常必要。但在租房市场上,房主自己掏钱做适老化改造,专门租给老年人,并不符合市场逻辑。
多位受访者提到,目前,通过租房合同来厘清老年人租房的权责关系还很困难。北京某“双一流”高校法学院一位教授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出租房屋是市场化行为,租赁相关的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年龄歧视,出租人常以合同买卖自由为名拒租老年人。当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做出了“义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等规定,但对房屋租赁市场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缺乏具体实施细则。
黄石松认为,目前来看,禁止房东拒租老年人等强制性规定较难推行。“一项规定只有大家都有动力遵守,责任和风险共担,才会得到有效执行。但法律如果不能化解老年人租房市场的固有安全风险,没有完善的保险或其他风险分担机制,市场主体就难有动力执行规定。”
黄石松指出,许多国家的租房市场有保险机制,签租房合同时还要签一份保险合同,针对老年人的条款会更加细致,一些房东还要求租客在签约前,先申请租房期间的人身安全、房屋财产安全保险,从而规避大部分纠纷。目前,国内已有多家保险公司推出房屋出租险、出租责任险等多个险种,但《中国新闻周刊》询问多地房东和中介,发现租赁双方的投保意识都较为淡薄。
一位在重庆工作的保险业务经理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出租责任险不仅保障租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还能转嫁房东责任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如果房间数在五间以内,总平方数在1000平方米以内,保费一年只要不到200元。
但这类险种本身可能也有年龄限制。据该保险经理了解,近两年,多家保险公司在一线城市试点房屋出租险,租客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或伤残,可获赔偿。但大多数险种只覆盖16—65周岁租客,高龄租客的选择仍很少。
除了保险机制尚待完善,黄石松认为,现行的标准房屋租赁合同文本中,对于老年人与房东之间的纠纷及其责任认定仍不健全。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较之前增加了“特别提示”部分,对出租人身份、房屋权属证明、租赁房屋用途的核验、房屋安全管理等容易引发纠纷的关键内容进行了重点提醒,但文本中仍未提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内容。
在黄石松看来,城市常住人口中的老年人和社区联系十分紧密,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医院等机构都有公共服务职责,社区还具备巡视探访等功能,对居家养老有所支持。但租房老年人大多属流动人口,跟社区之间缺乏政策关联,能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较少。“公共服务随人走”的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地。
“关键在于,国内住房制度没赶上人口老龄化的进度。”黄石松说,现行的房屋设计和小区规划标准规范、房屋租赁制度是在年轻型人口结构下建立起来的,对老龄化人口结构准备不足,平台、房东和社区都难以为老年租客的人身安全担责,责任划分不清,权益就无从保证。
前述法学院教授表示,上述问题归根结底源于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住房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不健全。想要“老有所居”,依赖市场自律并不现实,需要适老化改造社区、政府保障性住房等多种房源的支持。
让市场更“适老”
李丰来自西安,他的舅舅75岁,未曾婚育,目前住的是西安市莲湖区的公共租赁房,一个48平方米的大开间。李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套房每月房租600多元,房中只有极其简单的家具陈设,没有适老化设施。-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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