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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13 | 來源: 央視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公安機關依法對羅某宇的個人物品進行了封存並對電子產品進行電子物證檢驗,因手機、平板電腦設有開機密碼,無法開機。對筆記本電腦、移動硬盤內電子數據進行無損備份(鏡像),對手機雲端資料進行提取。完成提取後,2024年5月17日,公安機關將筆記本電腦、手機、平板電腦、移動硬盤等羅某宇個人物品當面交還家屬,未對其中資料進行修改或刪除。經檢索,在備份數據、雲端資料中均未發現家屬提到的命名為“舉報材料”的文件及文件夾。公安機關提取的電子數據中發現有158段錄音文件,內容主要為2017年6月以來羅某宇工作、吃飯、閒聊等場景以及與他人通電話時的錄音。
(伍)關於質疑“通過羅某宇等研究生洗黑錢、分贓款”的核查情況
經核查,湘雅贰醫院根據績效管理辦法向腎髒移植科發放醫務人員績效,由科室根據職工實際工作量進行贰次分配。但該科室違反醫院相關規定,存在將部分績效先發放至多名研究生賬戶,再轉至個別職工賬戶的現象。羅某宇近叁年在讀期間,科室累計向其發放33.379萬元,其中29.526萬元分批次轉回科室原護士長,用於發放科室人員績效,剩余3.853萬元為羅某宇個人績效。該行為反映出該科室在績效分配中存在管理不規范問題,已責令醫院整改,並對涉事科室主任、護士長等4人進行了嚴肅問責。
叁、與羅某宇家屬溝通情況
羅某宇墜亡後,湘雅贰醫院積極協助家屬處理後事,表達慰問;考慮到其家庭實際困難,給予了人道主義慰問金。2024年10月31日,律師伍某某代表家屬向湘雅贰醫院提出不合理的巨額補償要求,醫院予以拒絕。
2024年9月以來,湖南省衛生健康委、湘雅贰醫院、長沙市公安局等部門多次前往肆川內江、眉山等地與家屬溝通。調查結束後,聯合調查組於2025年2月25日、3月26日、4月23日叁次前往肆川,擬向羅某宇家屬當面通報調查結果詳情,但家屬予以拒絕。針對羅某宇家屬2025年3月提出的要求刑事立案調查的信訪訴求,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經過核查調查後,於4月27日向羅某宇家屬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4月30日,羅某宇家屬向雨花分局申請刑事復議,5月12日,雨花分局作出維持原決定的結論,並將刑事復議決定書當面送達代理律師及家屬。5月20日,羅某宇家屬向長沙市公安局申請刑事復核,5月28日,長沙市公安局作出維持原決定的結論,並於5月29日將刑事復核決定書當面送達代理律師及家屬。
“羅某宇墜樓事件”聯合調查組
2025年6月13日-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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