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6-19 |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事业之外,当时二人私下的交情也颇显和谐友善。
李雪琴曾在一篇专栏文章中亲切称呼谢田飞为“室友老谢”,并形容其“可爱”“简单”“像《老友记》中的Joey”。文中记载了许多两人在生活、工作中的共同经历和感悟,李雪琴在文末写下:“老谢是我的朋友,他带给了我和我的朋友们很多快乐,我却在写下他的故事后,越发地理解了他的很多选择”。
即便是后来,双方嫌隙已深,即将对簿公堂之时,谢田飞在一篇具有指控性质的公开发文中,对二人合作之初的情形依然给出较高的评价。
谢形容李:“有些抑郁情绪,但幽默、聪明、思维灵活,且是北大(专题)毕业的学霸”。“当时,我们的目标非常单纯——做一些我们自己喜欢的内容,使她的才华展露,获得更多粉丝,最终成为大网红甚至大明星。同时,公司所有人也希望她通过这些进步获得自信,来疗愈她的抑郁情绪。”
分道扬镳后的利益纠葛
如果没有后来爆发的冲突,这本是一个挚友之间志同道合的励志创业故事,但事与愿违。
两人矛盾的焦点并非前述公开信息中产生交集的三家公司,而是创立于2019年的北京十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公开信息中,该公司创立之初由李雪阳(李雪琴原名)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等重要职位。
谢田飞曾在公开发文中讲述,他在2019年受邀加入北京十斤公司,并在2020年签署《股权代持协议》,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不过是“隐名股东”状态。公司的核心业务围绕李雪琴的经纪业务展开,主要收入也来自她的演艺活动。二人分工明确,李负责当艺人和内容创作,谢负责经纪和商务工作。
但好景不长,2021年春节后,双方爆发冲突,最终不欢而散。
据谢田飞讲述,2020年李雪琴在脱口秀节目中爆火之后,“我们彼此工作节奏都很紧凑,也缺乏对她个人及公司发展的深入沟通”。双方的矛盾冲突中,李雪琴以最大股东的身份要求谢田飞退出公司。
起初,谢田飞要求对外出售其持有的股权,但遭到对方的强烈反对,后又提出折价内部出售,在股东之间内部进行股权交易。而李雪琴一方则提出直接清算公司,只分配账面权益。最终谢田飞接受了清算公司的提议,由对方执行公司的清算工作,谢就此退出。
但对于这一系列冲突爆发的具体原因,双方并未公开提及。
公开信息显示,李雪琴与谢田飞产生合作的4家公司目前均已注销,其中北京十斤公司2022年6月注销,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的纠葛就此一刀两断。
2025年初,谢田飞在微博上先后晒出法院传票、律师声明等,表示已对李雪琴发起多项诉讼,其中就包括公司清算过程中的股权纠纷。并称自己作为北京十斤公司的实际股东,以及多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清算过程和注销细节并不知情,也未收到公司的清算审计报告和其他法定材料。谢田飞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故发起诉讼。
6月17日,谢田飞在其与李雪琴的股权纠纷一审第二次开庭之后,称李雪琴一方终于在庭审中提交了北京十斤公司的清算报告,并指出其中几项疑点:
子公司以约110万元、26万元购入的车辆,使用13个月后,分别以44万余元、13万元出售给李雪琴的父母;
子公司将600万元分61笔转账给一名与公司无关的“个人”;
子公司将1400余万元转入某财务公司账户,该公司在收款第4天即被注销,且该财务公司实控人为李雪琴现合伙人杨凡所控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吴昕栋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该案时表示,如果谢田飞指控的几项内容属实,李雪琴一方可能涉嫌违法。
首先,子公司以低价向李雪琴父母出售车辆的行为,涉嫌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而且公司董监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如前述行为没有真实合理交易背景或交易价格显着低于市场价值,则可能构成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子公司向无关个人转账600万元,若未经正当程序且不用于公司业务,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前述子公司将车辆低价出售给亲属,若存在非法占有故意,也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