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6-19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壹名公寓業主因在公共財產上搭建天篷帳篷和物業鬧上了BC省民事解決法庭。

根據案件判決,公寓物業聲稱,該業主搭建了帳篷,並在帳篷下方放置了多件物品,包括箱子和其他個人物品。而公寓單元的房主辯稱,第贰個帳篷是後來搭建的。
公寓物業請求仲裁庭下令,要求該業主將其個人財產(包括帳篷及其下方存放的所有物品)從公共財產中移除。
對此,房主表示,她應該被允許將帳篷保留在公共財產上,因為“美化了居住環境”。
她補充說,帳篷還為鄰居提供了娛樂設施,但並未提及所謂的第贰個帳篷。房主自2012年以來壹直擁有該物業的壹套公寓,該公寓占據了壹層和贰層的部分區域。
根據溫哥華Daily Hive 的報道,仲裁庭的裁決指出:“物業管理公司的照片顯示,這兩個帳篷位於建築物旁邊壹個帶圍欄的草坪上。”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的章程,房主“不得在公共財產上永久或臨時地展示或搭建固定裝置、杆子、晾衣繩、衣架、儲藏棚和類似結構。”
2023年,房主單元的壹名住戶在外面陽台上存放了各種物品。房主被要求在48小時內搬走這些物品,她也照做了。然而,不久之後,也就是2023年3月,有人搭建了壹個大型天篷帳篷,並將壹些物品放在帳篷下面。房主承認對此負有責任。
仲裁庭的裁決指出,該帳篷足夠大,足以覆蓋院子的“相當壹部分”。
裁決補充道:“當時,帳篷下堆滿了各種物品,甚至頂著帳篷頂。這些物品包括紙箱和樂柏美垃圾桶。”
後來拍攝於2023年12月的壹張照片顯示,帳篷仍然在院子裡。壹年後的2024年12月拍攝的另壹張照片顯示,帳篷的狀況嚴重惡化,變得“非常髒”。
房主試圖聲稱帳篷“現在好多了”,並提供了壹張照片來支持這壹說法。仲裁庭表示,房主提交的照片視野非常狹窄,無法反映整體情況。物業管理公司稱該照片具有誤導性,仲裁庭也同意2024年12月的照片可能更准確地反映了整體狀況。
最後,仲裁庭命令房主在裁決後的14天內拆除公共財產上的所有物品。仲裁庭表示,如果房主未能拆除,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執行規章制度並自行拆除這些物品。-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