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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20 | 来源: 南风窗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余琪在闲鱼平台上的举报截图/受访者供图
更多人觉得,自己遭遇了一场消费欺诈。但认定欺诈并不容易。
京师律师事务所王辉律师表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要看签订合同前服务提供方是否有不提供服务的初始动机。如果仅借助陪跑服务的噱头,要求服务的购买方付费,借助这种形式赚取利润,就属于消费欺诈。
此外,对方以一个假身份出来卖产品,也属于消费欺诈。比如一个人的朋友曾在大厂工作,此人挪用朋友身份出来做辅导咨询,促使购买者买他的服务产品,身份从无到有,即可能构成消费欺诈。
但如果仅是承诺和落实不一致、态度不同,难以构成消费欺诈。
王辉律师继续介绍,服务资讯类产品有“两个难点”,一是服务质量个人感受不同,很多购买方指出“指导和帮助空洞”没有统一标准,有的人认为服务无效,也有人认为很有帮助,主观性很强。
二是服务结果因人而异,举个例子,同一个老师上课,有人能考试取得高分,但也有人听不进去,这就让陪跑服务的效果难以考核,即证明“服务的无效性”很难。
李惠对此感到无奈。“虽然她的服务不专业,但已经提供了服务。有点‘打擦边球’的性质,不像那种实质内容的服务,所以我们无法维权”,她说,交的这些钱只能打水漂了。
困于“陪跑”中
现实中,也确有人认为“陪跑”有所帮助。
第一次购买“陪跑服务”无效后,余琪骑驴找马,又选择了另一名“陪跑”。
“当时真的特别着急,自己又束手无策。我把这笔钱交给她,万一有机会呢?万一她真的可以帮到我呢?”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余琪找到了第二位“陪跑”,在对方的指导下,不到一个月就找到了新工作。
但因为没有什么标准和门槛,在各类平台上找到一位靠谱且专业的“陪跑”,更多时候仰赖的是运气。
而且,尽管芊晴、付圭他们经历后觉得“陪跑服务”是一场“忽悠”,但后来的求职者仍在寻找陪跑。
图源:图虫·创意
李惠告诉南风窗,自己曾发帖避雷她曾经的“陪跑”,但仍有学生来咨询她,犹豫要不要购买同一个陪跑的服务。
这其中隐匿着求职者的焦虑和并不乐观、甚至愈发内卷的就业行情。
李惠说,现在求职市场的环境很差,自己所在公司去年招聘了400多个校招生,今年只计划招聘去年的四分之一,还有的公司已经关闭了校招通道。
“所以刚毕业的学生肯定非常着急,不管求职陪跑开出多高价钱,学生都会买。”她说。
实习市场也并不轻松。
当下,互联网大厂希望直接找到富有经验的实习生,直接能上手工作。而零经验的学生也想进厂,伪造简历、捏造项目经历成为没办法的“办法”。
“企业需求和学校教育之间有一定脱节,尤其在互联网这个方向”,米雅说,这仍是道无解题,“工作上需要的技能,大学里不会教,只能依赖于学生自己去找办法。”-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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