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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20 | 來源: 南風窗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而作為外來者,承包經營戶與當地百姓的關系好壞,至關重要。若關系經營不善,則會被當作闖入的“壞人”,被當地百姓集體針對,出現“哄搶”或偷盜行為。
其中的影響因素也頗為復雜。
有的土地流轉過程可能不規范,承包經營過程中或存在“強迫”“欺瞞”等情形,導致村民出現抵抗情緒;也有些外來種植戶承包土地後獲益頗豐,可能會造成對當地村民的“相對剝奪感”。例如承包戶低價承包後種植高附加值作物,流出土地的農戶會覺得“吃虧了”。
江蘇省淮安市盱眙縣種糧大戶劉凱的承包田旁,收割機將小麥裝車 / 新華社記者季春鵬 攝
此外,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學者徐宗陽的研究,不少地方土地流轉過程中,村幹部和當地鄉鎮政府深度介入,導致村民認為自己的地是被政府“收走”。故而,後來的承包種植戶在村民眼中成了“公家”人,而在部分村民的認知中,“公家”的東西是可以隨意拿的,不算“偷盜”。
徐宗陽還指出,因為承包土地者不是當地人,導致村民某種程度上進入了匿名的陌生人社會。村民和承包戶沒有交情,將其視為外人,偷拿東西也不會不好意思。而且,即使承包戶發現有人偷盜,也很難對偷竊進行定位,不知道那人是誰。
更重要的是,這種對“公家”和外人的盜搶行為,在村莊輿論體系非但沒被制約,反而得到了支持和激勵,誰“拿”的越多,就表明誰越能幹。
故此,承包戶和當地村民這種“內外有別”的身份,或多或少會導致壹些不良行為或矛盾的出現。
情與法並行
以上的討論,僅作為背景,並不指向本次安徽宿州“哄搶土豆”事件本身。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目前所知的信息,此次事件跟此前多個成為新聞的“哄搶”事件是有共同點的,包括事件形式以及涉事兩方對該事件完全不同的定性及講述。
目前,輿論幾乎壹致將此事定性為“哄搶”,進而指責乃至謾罵“哄搶”農民的失德、違法行為。這種憤怒和批評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通過承包戶所言及其所拍的視頻來看,當地百姓確實行為過當,完全不顧對方勸阻。
但該事件的定性目前仍未有結論,到底是“哄搶”還是撿拾,需要當地警方及其他部門調查後給出。
安徽宿州“哄搶土豆”事件的通報
從過往的此類事件來看,村民惡意在承包戶沒有收完的情況下就進地哄搶的概率並不高。更多是收獲末尾失序進入或者中途產生了信息偏差,導致“哄搶”行為的出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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