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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20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房主还声称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不公平,但仲裁庭并不认为事实如此。并驳回了房主的所有损害赔偿请求。
仲裁庭随后转而审理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的法律费用损害赔偿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中提及了之前的一起纠纷,在该纠纷中,房主“多次指控存在恶意、欺诈和其他应受谴责的行为,但证据不足”。
仲裁庭严厉斥责房主,并表示:“我不认为[房主]应该再次获得‘疑点利益’。”
物业管理公司还向房主索赔1万元的法律费用。在考虑了聘请律师的工时和实际工作量后,仲裁庭认定6982.08元的赔偿金额合理,并责令房主在仲裁庭裁决后30天内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这笔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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