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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21 | 來源: 國家人文歷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從人頭稅到排華法案
1885年,加拿大政府因白人對華人移民的不滿(所謂“白色加拿大主義”運動),成立皇家華人移民委員會調查限制華人移民的必要性,也由此掀開了國家層面排華的序幕。委員會征集了51份證詞,僅兩位華人代表獲准出席。盡管少數證詞肯定華工在太平洋鐵路建設中的經濟貢獻,但大多數聽眾呼吁收緊入境。委員會建議征收每人10加元的人頭稅。7月20日,《華人移民法案》獲批准,正式將人頭稅定為50加元,只對外交官、政府代表、游客、商人、科學家和學生等群體予以豁免;同時規定,船舶每50噸船重僅可搭載壹名華人移民,禁止麻風病患者及妓院出身者入境,使得當時常見的300噸級船只最多只能壹次運載6名華工。
隨後,排斥華人的法令強度不斷升級:1887年修正案允許與非華人通婚者及經加拿大鐵路中轉者免稅,實質上是對跨族裔婚姻的經濟懲罰;1912年再度修訂,要求所有華人出境前都須向移民官登記,行蹤受到嚴密監控。進入20世紀後,人頭稅壹路飆升:1900年從50加元翻倍至100加元,1903年再增至500加元,相當於壹名華工數年的全部積蓄。這壹系列措施緊隨美國1882年《排華法案》之後,成為加拿大首部以族裔為由的排斥性移民立法,也為1923年徹底禁止華人移民的《華人移民法案》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1923年7月1日,《華人移民法案》正式生效,加拿大以“零配額”取代高額人頭稅,幾乎全面禁止華裔移民,僅外交官、非定居商人和外國學生等少數群體仍獲豁免。從“雁過拔毛”到“嚴令禁止”,背後緣由可歸納為以下幾條:
「地方排斥氛圍的積累(1907–1914)」
1907年溫哥華排亞暴動點燃了整個卑詩省的仇華情緒:暴徒砸店、辱罵並驅逐華人,將他們塑造成“搶奪白人工人飯碗的外來者”。隨後,省議會迅速通過剝奪華裔選舉權、禁止華人經營洗衣店和餐館、封鎖華工主要口岸等法令,強硬措施和煽動性言論交織,形成了驚人的排華合力,導致了聯邦政府日後收緊移民政策。
「中加訂約斡旋的破產(1909–1922)」
加拿大聯邦政府自1909年起試圖仿效日美《紳士協定》,與清廷商議“廢除人頭稅、華方自行對華人移民限額”雙邊條約。1914年,北京外交部派遣楊書雯與加方進行談判,起草了17條《華工入坎(加)合同》草案。1922年接任駐加總領事的周啟沅在溫哥華和渥太華登報造勢,聯合華僑座談會擬定“廢稅、限額、自主管理、團聚回程”肆大綱要。然而,由於彼時中國正處於軍閥割據時期、壹戰爆發打斷談判以及溝通脫節等因素,談判的成功遲遲未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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