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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21 | 來源: 國家人文歷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自從肆叁條例起,柒壹實行肆周期。
當初抗爭齊出力,僑胞熱烈我欽遲。
可奈蠻邦施壓力,終成鐵案莫能移。
禁絕華人來坎地,違背公理極端馳。
彼往中華無阻礙,因何待我獨相歧。
思想起來羞辱甚,世事難平孰過茲。
今朝柒壹行紀念,恰逢坎屬國慶時。
人家巡游高興極,我應悲憤慷慨而。
切勿事過忘掉卻,伍分熱度被人欺。
所望僑胞有始終,堅持到底莫遲疑。
他年祖國興強日,照樣施行對待伊。
否極泰來原有定,佇看達的共揚眉。
進入20世紀30年代,盡管抗爭的形式有所變化,但華人社團的抵制行動從未中斷。1935年,溫哥華市政府再次邀請華裔參加加拿大國慶慶典,中華會館隨即發出通告,呼吁社區拒絕參與、堅守“恥辱日”紀念——這已不僅是政治抗議,更是對歷史記憶的扞衛。排華立法在華人社區留下了深重創傷:唐人街人口急劇減少,不少小城華埠因無新移民而荒蕪;高額人頭稅迫使家庭舉債典當,夫妻兒女分隔兩地的焦慮與不安長期彌漫;身份證上甚至被標注“此證明並不代表持證人在加拿大有合法身份”,即便土生土長的華裔也遭到污名化。在教育、就業和參政等方面,華裔長期處於邊緣地位,直到珍珠港事件之後才略見轉機。
贰戰爆發後,華裔青年以“以德報怨”的胸懷踴躍參軍,許多人同時購買勝利債券,支持加拿大政府對抗法西斯集團。1942年,卑詩省政府修改選舉法,恢復壹戰、贰戰華裔老兵的投票權;這壹突破成為廢除歧視性立法的重要先聲。1945年,《聯合國憲章》第55條強調普世人權平等,加拿大作為創始會員國,不得不清理國內“黑暗角落”。1947年5月14日,歷經24年的《華人移民法案》終於被正式廢止。
法案廢除後,華人社團迅速開展第贰波家庭團聚運動。1947年5月21日,僑埠廢除“叁·肆苛例”委員會在台山會館召開會議,指出雖《華人移民法案》已廢,但《東亞移民條例》對華人仍存歧視,號召繼續抗爭;華人社團聯合呈請國會、爭取主流輿論支持,力圖憑借中加反法西斯盟邦關系及華裔老兵投票權恢復的先例,逐步打破禁錮。1948年,多倫多廢例總會代表及渥太華分會負責人前往渥太華,與移民部長會談,力爭廢除《東亞移民條例》、盡快落實新規,讓已入籍華人家庭得以團聚。1951年6月29日,移民部長來函,批准21至25歲華裔子女入境;1956年,聯邦政府進壹步向中南美洲、歐洲及中東華人親屬開放團聚通道。盡管時任加拿大總理金·麥肯齊依然擔憂“大量東方移民”會沖擊社會經濟,但在華人不懈抗爭下,1947—1966年間共有約28,049名華裔獲批入境。這個“選擇入境”時期,見證了從幾乎全面禁止華人入加到有限放開的過渡,也為1967年後全面的平等入境奠定了基礎。-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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