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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06-22 | News by: 新周刊硬核读书会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1978年,正在青岛的部队当卫生员的王朔在《解放军文艺》发表了第一篇小说《等待》。他因此被调回北京,让他觉得“凭我这点小聪明,真没活路了,就可以拿这吃饭”。
王朔没有提及《等待》拿到了多少稿费。按照1977年国家出版局发布的《关于试行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着作稿每千字二元至七元”,篇幅约2000字的《等待》,稿费应该在10元上下。
1984年,文化部出版局出台新规定,着作稿稿酬标准由3~10元/千字提高到6~20元/千字。王朔在《当代》杂志1984年第二期发表的《空中小姐》,从初稿的六七万字压到刊发时的约3万字,如果按15元/千字的标准计算,稿费为约450元。
王朔的《空中小姐》在《当代》1984年第二期发表。
对于当时的王朔来说,稿费尚在其次,更重要的是得到像《当代》《收获》《花城》这样的主流文学期刊的认可:他的《浮出海面》《永失我爱》《无人喝彩》陆续在《当代》发表;《顽主》发表于《收获》1987年第六期;《给我顶住》发表于《花城》1990年第六期。
根据王朔的自述,他曾经过得很拮据。他和女友沈旭佳不敢下馆子,有些饭馆是吃完结账,他们总是提心吊胆,生怕吃冒了钱不够当众尴尬;上街要看时间,因为他们都没有手表,就边走边歪头去看行人甩摆的手腕。他那时候一天只吃一顿饭,每天猫在家里写稿子,“希望全寄托在这儿上了”。偶尔拿到稿费,就满足一下沈旭佳的购买欲。等手头渐渐宽裕,他才开始扬眉吐气。
1992年,王朔迎来了人生中最意气风发的时刻:不满40岁,就出版了四卷本的《王朔文集》,而且成为“文革”后第一个以版税制计酬的作家。《王朔文集》首印8万册,定价86元,按照王朔跟出版社约定的12%版税率,仅首印这一轮他就能获得82.56万元的收入。
根据从事版权法学研究的学者周林的梳理,当时,有不少出版社突破了1990年由国家版权局制定的稿酬标准(着作稿为10~30元/千字),以高价吸引像王朔这样有市场价值的作家;但更多的情况是,作者得到的稿酬低于标准,有的不仅得不到分文稿酬,还要向出版社交纳所谓“补贴”或“赞助”。
王朔在《阳光灿烂的日子》中客串演出“小坏蛋”一角。(图/《阳光灿烂的日子》)
王朔一直是出版市场炙手可热的作家,坊间一度流传着“王朔写一个字五块钱”“路金波砸100万元拿下《我的千岁寒》”等说法。2007年,王朔更登上了“第二届中国作家富豪榜”,以500万元的版税收入排在第六位。
此次受访,王朔坦言,更年轻的时候也想通过写作挣钱,“那是正常的”;如今则是“从为挣钱慢慢过渡到为自己写”。可以说,从最初写作的1978年到现在,王朔身上折射了我国稿酬制度的变化和发展。-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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