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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26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BC省上诉法院日前作出裁定,撤销此前BC省最高法院裁定便利店连锁品牌7-Eleven支付近91万加元赔偿金的判决,并要求重新审理有关精神健康损害赔偿的部分。
这起案件源自2018年一起事故。时年37岁的Crystal Tommy在BC省史密瑟斯(Smithers)一家7-Eleven门店外的停车场不慎绊倒在一处草皮与坑洼交界处,导致脚踝三处骨折。她随后起诉7-Eleven疏于维护场地安全,导致事故发生。
下级法院原判赔偿逾90万元
2023年,BC省最高法院认定7-Eleven存在疏忽,并裁定应向Tommy支付90.7363万加元赔偿金,包括:- 17.5万元 一般损害赔偿
- 49.4万元 未来收入损失
- 1万元 过去收入损失
- 17.1863万元 未来家务损失
- 3.9万元 过去家务损失
- 1.7万元 未来护理费用
- 500元 特殊损害赔偿
此外,由于7-Eleven拒绝以Tommy此前提出的12.5万元和解方案解决纠纷,法官根据BC省相关法规,额外裁定其支付双倍诉讼费用,将赔偿金额进一步推近100万元。
然而,7-Eleven随后提出上诉,指出原审法官在判断精神健康损害是否因事故直接引发的问题上,未进行法律所要求的详细因果评估。
上诉法院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采纳了这一观点。法官杰弗里·戈梅里(Justice Geoffrey Gomery)在裁决中写道:
“审判法官未能判断脚踝及背部损伤对原告精神健康问题是否有实质性影响,导致整体赔偿评估基础不稳,必须重新审理。”- 温哥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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