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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28 | 來源: 新聞晨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另外,羅馬仕、安克等被召回型號和批次的充電寶不可暫存,100瓦以下的充電寶可直接暫存,但100瓦以上160瓦以下的充電寶暫存的話,需航空公司“開張單子”。
事實上,在此前的攜帶充電寶乘機的規定中,就要求“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的充電寶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
新規提示隨處可見,
廢棄筐內仍有不少充電寶,“已經暫存了幾拾個”
記者當天在機場看到,機場入口處、值機區域、安檢區域內都有不少提示,提醒乘客新規。
在機場入口處,安檢工作人員會壹直提示,“不要攜帶無3C標識和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登機安檢入口處,還有專人提示。
但依然有不少人攜帶了不符合規定的充電寶,記者下午5點左右采訪時,虹橋暫存處工作人員介紹,“已經暫存幾拾個充電寶了”。
入口處、安檢處等各處的充電寶丟棄筐內,都有不少充電寶,不時有乘客掏出充電寶詢問是否能攜帶,虹橋T2航站樓入口處工作人員介紹,“今天已經收了很多。”
記者在安檢處和暫存處遇到壹位當天才知曉該政策的乘客,“我的工作飛來飛去,這個充電寶肯定用不了了,扔掉也很可惜,都是資源嘛,不如給朋友用。”盡管大費周章地從安檢處再返回機場入口外,到暫存處完成相關手續,再返回安檢,但該乘客還是選擇了暫存。
浦東、虹橋安檢工作人員也再叁提醒,暫存處“是在外面的,回來還要重新安檢,遇到人多還要排隊,壹定要預留好時間。”-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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