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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30 | 来源: 真实故事计划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列市港妇杀夫 | 字体: 小 中 大
为完成这部小说,蒋峰探访社会记者、翻阅庭审记录、报道原文等,得出“悬案不悬”、事实清晰可见的结论。但他最终选择了一名男性叙事者,查办此案的警官薛至武“串联”起整个情节。
在虚构的男性视角的凝视下,挥刀向施暴者的詹周氏,为詹周氏发声的苏青,或曾渴望爱情,或游走于男人间。而薛至武办案时的手电筒,从小说到电影自上而下扫视过詹周氏被旗袍包裹的瑟缩的身体,也被移植到电影中,成为陈可辛式的暴力美学镜头。詹周氏作为反抗者的能动性呈现不足,她的面目和觉醒之路也断裂含糊。
图源电影《酱园弄》 | 章子怡饰演的詹周氏
一些让电影院观众颇感不适的针对女性的暴力镜头,同1945年街头巷议中的“潘金莲”“毒妇”如出一辙。
这桩悬案只在一天便告破。1945年3月21日,《申报》第二版已有报道《新成警局破获谋杀亲夫案》,详述分尸情形:“未知何故,用切菜刀先砍头部,继砍额角及颈部,并连砍小腿大腿上股下肢腰部等十余刀,将尸分成八段”。
面对杀夫奇案,虽然“未知何故”,但当时人们有一种解读悬案、辨识凶相的自信。其他社会报道中,也发明骇人听闻的新词,有“酱园弄血案”、“箱尸案”。1945年3月22日刊印的《中华日报》,标题是“毒妇谋杀亲夫——撕尸灭迹分成八段”。
只凭“谋杀亲夫”,詹周氏成了“毒妇”、“淫妇”,甚至“当代潘金莲”。警察不相信女性可以持刀分尸一个男性的大块头,因此假定,詹周氏必有一个“奸夫”,愿为詹周氏杀人,或者暴露奸情不得不杀人。并刑讯逼供詹周氏,让詹周氏供出2段“奸情”,是酱园弄里的邻居和丈夫的赌友 “小宁波”,但詹周氏在庭审时再次翻供,称自己是被屈打成招。
“毒妇”“淫妇”“恶女”,这是社会报道与舆论的叙事者,初次虚构和演绎的詹周氏故事的初始版本,以供当时的民众成为猎奇谈资。
詹周氏1945年5月3日,于法庭初审的自我讲述,在当时反而被隐没于众声。
在法庭上,詹周氏重述当晚杀人分尸时被一种激情笼罩:“那时我完全失去知觉,神经早已受到极度的错乱,我只知道像有一个恶神在我的背后,喊着杀呀!杀呀的声音,以后好像叫我将尸斩成十六段,藏进箱笼……”她也初次讲述了詹云影对自己的背叛、家暴,“他嫌我是低三下四人。”
但在法庭的宣判中,“低三下四人”的英勇反抗,被定义为一桩激情犯罪,应“杀人偿命”。受害者本该被社会好好讨论的近10年的家暴,在定罪过程中完全隐去了,安全撤离了风波的中心。
图丨刊登于报刊上的詹周氏与詹云影照片-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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