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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01 | 来源: 水瓶纪元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碧曾撰文解释,“人的思想应当享有充分的自由,比如性幻想的自由。而性本身本没有害,涉性的写作和与性相关的幻想也是如此……但父权制的刑法……出于道德和秩序的追求,可能会把标准定得更高一些。”
《刑法》中同时规定,“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江婉衡认为,很多作品的鉴定是以性描写的占比和写作目的为依据,但是否具有文学艺术价值是一个复杂命题,需要法律和学术的共同判断。阅读了“海棠”作品后,她说,“哪怕它全部都在写性,哪怕它是为了激发读者性欲,也不能绝对地认定它完全缺乏艺术、政治、科学或社会价值。”此外,她认为还要考虑到主观问题,“一个人对性的态度是开放还是保守,也会造成对同段文字有不同的理解。”
除了法条本身,具体办案人员对于性、淫秽的认知和观念也影响着案件走向。涉案的海棠作者回忆,警方办案人员几乎都是男性。他们会讯问作者是不是同性恋,有没有性生活,为什么写“男男”,有没有因为写这些东西而心灵扭曲。他们甚至会从道德层面发问:你认罪吗?你羞愧吗?
一名办案警察向律师透露,他认为这些作品“变态”,不理解女作者为何写“同性恋小说”,甚至还有“爷孙关系”。他还表露出一定的耻感,“我一个男的跟你复述这些,我都说不出口。”
江婉衡分析了警方观念背后的性别问题——“男性熟悉的黄文里,通常是女性被客体化;而女性作者创造的耽美作品里,男性是客体,是被凝视的对象。传统的顺直男看到男性之间的性行为,‘受’作为一个性化的男性出现且还掺杂着暴力,天然就会很抵触。”
改编自晋江文学城作者”墨香铜臭“同名小说的动画《天官赐福》。”墨香铜臭“的另一耽美作品《魔道祖师》亦被改编为热播网络剧集《陈情令》,成为“耽改剧”影视潮的代表作品。(图Netflix/地球图辑队)
而在读者魏晓贤心中,耽美小说比传统小说的迷人之处正是在于“一定程度上能逃离异性恋霸权,从刻板的情感模式、对女性的凝视里挣脱出来”。
《端传媒》援引的一篇研究中国耽美社群的论文,进一步揭示了耽美作品被视为“淫秽物品”的历史根源。这篇论文指出,耽美作品触碰了中国社会的两大禁忌:色情和同性恋。1988年中国新闻出版署在界定“淫秽出版物”时,将“同性恋和性行为”和“性变态行为”视为一类,列入“淫秽”范畴。另有研究认为,当今公众和法律对同性恋观念有很大变化,但审查上仍遵循“同性恋=异常=色情”的逻辑。
兰州警方跨省抓捕事件发生后,陈碧发文呼吁:“我们在海棠案中讨论的就是,如何在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和社会道德与秩序中间找到平衡……在一个更加法治和多元价值的社会里,对于少数群体癖好的容忍度是不是应该更高而不是更低呢?”
江婉衡提倡,要对人类趣味的多样性多一些理解,并且尊重差异。“没有谁的趣味可以天然比其他人的趣味更高贵、更权威”,她说。
不存在受害者的犯罪
综合多位海棠读者、作者和律师的采访信息,2025年的这次抓捕行动,由兰州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兰州城关分局、兰州新区分局、兰州森林分局、兰州榆中县局、兰州皋兰县局等分局具体执行。警方的办案流程均是先传唤读者,再传唤作者。
兰州警方称本案起因是兰州读者报案,但接受水瓶纪元采访的读者和网上发帖分享的读者皆以证人身份被传唤。她们都表示,自己未受到任何实际侵害。
“有没有害难道不以我们自身的感受为标准、不以是否影响日常生活为标准,而要以暴力机关的认定为标准吗?警察又看过几本海棠文?做淫秽鉴定的人看完后又受到了什么伤害吗?”读者魏晓贤对此不解且愤怒。-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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