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7-02 | 來源: 超級生活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根據多倫多市政府的規定,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市內公園內指定的游泳沙海灘禁止狗進入。條例規定:“在公園內,除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間外,負責照看狗的個人不得允許其進入游泳海灘。”
攜帶服務性動物的個人和為城市提供服務的工作犬除外。根據2024年6月生效的城市條例,在所有其他情況下,無論是否拴著牽引繩,在溫暖的月份,犬只都必須遠離海灘。
如果公眾看到這種情況可以打311舉報。
然而,對於像Abad這樣的狗主人來說,她們認為問題不在於規則本身,而在於規則的傳達方式。
Abad說,“第壹,要始終如壹地遵守規則;第贰,要讓大家知道不允許帶狗進入。在我走進海灘之前,就應該有人告訴我,這樣我就不用坐在那裡了,我甚至可以在進去之前就換個沙灘了。”
Abad表示,她計劃對這張罰單提出異議,並希望市政府采取措施,打造更多適合狗狗活動的空間,例如公園、沙灘和公共區域。
而多倫多目前的確有多個指定的不拴繩的區域,供狗主人攜帶寵物進入。
事情發生後,網上已經分成2派吵翻了。
有很多人覺得罰得好!
“沙灘上貼著禁止攜帶寵物狗的告示。她應該學著讀讀。”
“是的。請勿讓動物靠近海灘。”
“你的狗太凶猛了!這對其他人來說很危險。罰款是合理的。”
“狗就不應該出現在任何海灘上。”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