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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03 | 來源: 知灼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對於這個並不復雜的案子,我們來看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是怎麼判的:
也就是說,直播平台與被打賞超過2萬元的主播都得退錢——估計那位連續為席薇唱歌八小時的主播,也得把當初得到的打賞退回來。
很快,鄭州市中院便向直播平台追繳18879144.2元。這個數字怎麼來的呢?據平台介紹,1887萬余元的執行款是法院依據席薇在映客平台充值、打賞,主播共提現4063萬余元,平台含稅所獲收益為1887萬余元來確定的。
法院這麼判,鬼都不服,別說直播平台。映客平台說了:
我們只是提供了直播服務,又沒有參與席薇的詐騙行為,且她又不是未成年人,每壹筆打賞數額又都不大,也發現不了什麼異常啊?何況主播也提供了“精神服務”,憑什麼要我們退錢?就算賠錢,也是銀行來承擔被害人的損失賠償責任啊?
坦白說,這幾年直播平台確實存在這樣或哪樣的問題,但這次事件,直播平台確實很冤枉。
銀行很快就把1800多萬從直播公司賬上劃走了。
平台繼續不服,立即提出了異議,但不出意外地被鄭州市中院駁回了。法院認為,你對生效的刑事判決認定不服,不屬於執行異議范圍,通過其他法律程序尋求救濟去。
奇葩吧?
銀行職工在銀行內拿著蓋有銀行公章的“虛假協議”騙了儲戶的錢,銀行不用擔責,反倒讓與其無關的提供正常服務的機構和個人退錢。
按照這個鄭州中院的混賬邏輯,席薇買的車、買的房以及所有消費過的商家是不是都得退錢呢?
事情呢還沒完。
朱先生是31名受害者人中損失最大的。眼瞅著被席薇判了無期,而被騙855萬元別說利息,本金至今分文都沒有拿到——他是心急如焚啊!
朱先生認為,席薇所供職的銀行既某銀行鄭州緯贰路支行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但詭異的是,事件發生後,該支行竟然注銷了。
席薇曾供職的某銀行鄭州緯贰路支行,如今已成為農產品展銷中心壹部分。其在13年間虛構理財產品,詐騙客戶9000余萬元。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攝
俗話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隨後朱先生就將該銀行鄭州分行起訴至金水區人民法院,要求該行賠償855萬元的理財本金及利息。
朱先生的理由也很簡單:自己之所以被騙首先是基於席薇客戶經理的身份,在辦理理財業務時也是在銀行的辦公區域內,“甚至打印的理財協議,都是席薇在辦公區使用辦公電腦現場打印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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