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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03 | 来源: 知灼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这种情况下难道银行没责任?结果,经过一审、二审竟然全部被法院驳回了。
我们看看法院给出的理由:目前席薇诈骗一案尚未进行追缴、退赔,不能证明他的损失未得到弥补。
也就是说,你是被骗了,但退赔的事儿还没有完结就向银行索赔,老子不能支持你。
尼玛的!钱被挥霍了,人也被判无期了,所有财产也都被没收仍平不了账——你竟恬不知耻地说不能我的损失证明不了到不得弥补?
只能说:一个不要脸的法院,一份很无耻判决。
实际上不光朱先生,另一位受害人曾起诉银行,结果也被金水区法院驳回了。
你们到底是人民的法院,还是银行的护院?
最后,这奇葩判决连检察院都看不下去了。
郑州市检察院认为,银行郑州分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在长达13年的时间内均未能发现席薇的违法犯罪行为,足见其监管存在重大漏洞。银行存在监管不力、用人失察的责任,对客户的财产损失存在明显过错,应在其过错责任范围内对刑事退赔不足部分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检察院的态度很明确:你法院胡乱判,我要抗诉你。
6月25日,朱先生向郑州市中院问询案子是不是再审,法官并未表态,只是说“说需要上会研究”。
据新京报的报道,以前有过类似的判例。
也是这家银行的位于广州的东风支行。
报道提到,该行一位客户经理以相同的方式骗了16名客户5000余万元。该案刑事判决后,受害人将东风支行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客户经理麦某某对受害人的损失退赔不足部分,由东风支行承担赔偿责任。
看到这个案例,心里踏实很多。说明不是所有的法院和法官,都这么不要脸。
最后,那位大神知道本案的银行是谁吗?留言区告诉我们,好让广大的人民群众避坑。-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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