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7-06 | 来源: 文娱春秋Plus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从这个报道可以看出,蔡澜与《灯草和尚》及陈宝莲关联极大。
蔡澜逝世后,6月30日,其助理杨翱发布辟谣文指出“《灯草和尚》的工作人员名单上,根本没有先生的名字,为何会牵扯到先生身上”,这其实是“谎言”——因为,《灯草和尚》这部片子里,在片名后出现的第一个署名者,正是“出品人 蔡澜”,接着,则是“陈宝莲 领衔主演”的署名。
“出品人”怎么不会是一部电影的“工作人员”呢?应该还是最重要的,没有投资方,一部电影也就无从拍起。
杨翱又说“先生的确监制过三级片,但却跟《灯草和尚》无关”,这个意思是,作为“监制”,需要跟进制作环节,如果不挂这个title,就不会参与制作。尽管蔡澜没有在《灯草和尚》署名“监制”,但“监制”和“出品人”谁的话语权更大,放在任何时空环境下,都毫无争议——资方才是“真·爸爸”。
蔡澜没有在《灯草和尚》挂名“监制”,只能说明他没有参与制作细节,但作为出品人不代表他对于演员的选择没有影响力。否则,“带资进组”这种说法,就不存在了。
因而,杨翱辟谣声明里说蔡澜与《灯草和尚》“无关”,其实是有误的。不过,即便如此,我们并不能认定蔡澜就“逼迫”了陈宝莲拍摄,按当时的报道看,他只是“开导和鼓励”了她。
我们再把视线拉回到三十多年前陈宝莲身上,当她在1991年4月(或更早之前)与制作方签约后,《灯草和尚》什么时候开始拍摄的呢?
当年4月23日《华侨日报》报道里说“如今,《灯草和尚》已经开镜了”,开镜,就是开机的意思。到了5月20日,《华侨日报》又刊发报道:
陈宝莲签嘉禾部头合约,专心向三级片方面发展,但她的暴露程度只限上两点,无上装上镜是可以接受的……她主演蔡澜监制的《灯草和尚》亦将于日内完成……
“亦将于日内完成”的意思是——正在拍摄,未来某一日内,将会拍完。此时,陈宝莲距离18岁生日还有3天。根据报道来看,蔡澜在《灯草和尚》的角色,除了出品人,仍有“监制”一职,只不过后来为何没有署上这一头衔就不得而知了。
基于上述报道,可以确认,《灯草和尚》是在陈宝莲未满18岁就开机拍摄了,但不清楚当时尚未成年的陈宝莲所拍片段是否有露点戏份,因为其中也有不少身着古装戏服的桥段(可以在其正式成年前拍这部分,18岁生日后拍暴露戏码);但如果陈宝莲在18岁生日前拍摄了成人内容,那么,按现在的标准,属于让未成年涉足大尺度成人领域。
当然,此一时彼一时,当年港片分级制度初立(1988年11月)、港片纷纷以追求刺激来获取票房的情况下,“风月片”的拍摄,并不违法。但蔡澜作为出品人,不免要背负让未成年女孩(或刚成年)拍摄成人片的道德压力。-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