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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06 | 来源: 文娱春秋Plus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尽管“道德”上有亏,但,这和蔡澜是否“逼迫”陈宝莲,仍然是两码事。
当记者问及是否愿意为《花花公子》杂志拍照时,陈宝莲表示该杂志确有接洽,但她认为“时机不成熟”,因而推掉了 。
这足以证明,当时的她虽然未满十八岁,但有着自己的判断标准以及自由的选择权。
一系列报道,勾勒出的陈宝莲,是一个对未来充满憧憬、对行业规则有一定认知,并在家人支持下做出职业选择的年轻艺人形象。
陈宝莲有顾虑,更有对成功的渴望。正如她在一则报道的结尾,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期待:
“盼望《灯草和尚》能够打出一条新路,改变我的一生。”
在陈宝莲签约拍摄《灯草和尚》的1991年,蔡澜已是香港乃至亚洲电影界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在邵氏兄弟和嘉禾两大电影帝国都担任过高层,监制了包括成龙在内的不少成功商业电影。
1980年代末期,他成立了自己的大路电影制作公司,也就是《聊斋艳谭》的投资方之一。当然,他的身份不止电影人,还是作家、美食家、旅游家,一个涉猎广泛、品味不凡的“香港四大才子”之一。
对于电影,蔡澜更多是以“玩”的心态投入其中。
在蔡澜的着作《吾爱梦工场》和《蔡澜谈电影》中,他毫不掩饰自己是电影“玩家”。在书中,他开宗明义:“电影对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玩具。许多人当它是一生的使命,那太沉重了。”他认为,“拍戏的过程才是最大的享受,它带了我周游列国,洞悉人生。”
这种心态,也体现在他对电影商业性的坦然接受上。他直言:“我们尊敬艺术电影,爱艺术电影。但‘商业’这两个字并不肮脏,我从来不因此而感到羞耻。”他剖析了香港电影的生存环境:“比起日本,我们的市场非常窄小……为了生存,尽量拍迎合观众的娱乐电影,只希望片子能卖钱就满足。”在他看来,香港电影必须“打烂战”,因为它“只求生存,要活下去” 。
精通世故,商业务实,将电影票房大卖视为第一要务,凌驾于艺术水准之上,这就是1991年,未成年少女陈宝莲面对的那个男人。
要理解《灯草和尚》的诞生,必须将其放回1990年前后香港电影的特定历史语境中——那是一个香港电影工业空前繁荣,同时也是极度内卷和残酷的时代。这种极度市场化的运作,导致了类型片的泛滥,制片方会迅速复制任何被证明能够卖座的元素。
1988年11月10日 ,香港关于电影分级制度的法例《1988年电影检查条例草案》正式生效, “三级制”成为港片的一个重要分水岭。
三级片,正是在这一时期兴起的产物。它以最低的成本、最直接的感官刺激,精准地抓住了部分观众的需求。对于制片方而言,它是一种高风险但可能高回报的赌博;对于许多新人女演员而言,它则是一条充满荆棘却看似快捷的成名之路。-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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