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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07 | 來源: 央視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法官 魏若男:我們認為這個公司的設立可能存在壹定的預謀。我們懷疑他是不是想要用新的傳媒公司的名號故伎重施,我們就向原告示明了說懷疑他們注冊這個公司可能從注冊到最後提起訴訟,都是他們設計好的情況。在我們案件進行宣判之前,原告這邊聯系了我們,想要對這批案件申請撤訴,我們也向被告這邊征求了意見,准許了原告的撤訴。
在法官的釋法說理後,原告MCN公司提出了撤訴申請。目前,法院已將相關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偽裝成民事糾紛
企圖通過訴訟獲取違約金
法學專家認為,這類不良MCN公司的真實目的並不是打造網紅,而是為了通過訴訟等手段獲取違約金。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 朱巍:表面上合同是壹個民事合同,它是壹個類似於經濟合同代理合同,但實際上並不是真正去履行合同,把所謂的簽約人變成壹個網紅或者變成壹個網絡營銷師,他的根本目的,簽合同的主要目的就是“把它簽死在這個地方”,只要發現你壹點違約行為,就通過訴訟等相關手段獲取高額的違約金,所以他當時簽合同的目的就是為了最後搞違約金。
在法學專家看來,這樣目的不純的合同往往暗藏著壹些陷阱,壹旦簽約,在面臨訴訟的時候,官司很難打贏。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 朱巍:因為當時簽合同的時候,重要條款是經過你確認的,你同意的,沒有違背法律的現行的強制性規定的,但是為什麼說又不公平,因為裡面的權利義務是極為不對等的。比如說每天讓你播8個小時10個小時,對於MCN公司來說,不用承擔任何成本,只要手機有電就可以了,所以好多素人簽了合同,真正履約過程中才發現自己受騙了,當你想毀約的時候發現違約條款非常之苛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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