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7-07 | 來源: 央視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騙局的最後壹步是在主播提出解約的時候,公司拿著之前簽訂的合同,向主播索要高額的違約金,通過威脅要進行訴訟或仲裁,騙取主播支付賠償金。
杭州市錢塘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張超:被告人徐某等人根據合同,要求主播支付數拾萬元的高額違約金或者賠償金的要求,經過協商,壹般可以以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的金額達成了和解。
錢塘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等人以運營直播為幌子招募主播,通過在合同中暗設苛刻義務條款、隱瞞合同違約條件、設定高額違約金、虛構高額投入清單等設置詐騙圈套,惡意制造簽約主播違約或者肆意認定違約等情形,並通過對簽約主播提起仲裁或訴訟予以施壓的方式,獲取14名簽約主播賠付款22.57萬元。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徐某等4人有期徒刑肆年九個月至壹年不等並處罰金。
網絡主播簽約如何防坑
法官提示緊盯叁點
當網絡主播成為熱門職業,許多年輕人懷揣夢想踏入這壹領域,卻在簽約時遭遇騙局,甚至在支付違約金、面臨訴訟時仍未察覺自己受騙。如何維護好自身權益,避免落入簽約陷阱,法官給出了實用的提示指南。
法官提示,簽訂合同時重要條款要仔細查看,權利義務要壹再確認,不可聽信公司口頭承諾而盲目簽約。
主播在與經紀公司簽訂合同時,要緊盯叁處。首先,要關注合同中規定的直播時長是否合理。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