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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07 | 來源: 央視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當事人 曉棠:從微信上也沒有見過面就簽了合同。然後就把我拉進了壹個他們團隊的工作群,裡面當時有4個人
雙方在線上簽好了合同之後,曉棠就被拉進了壹個名為“壹對壹運營服務群”的群聊當中。
當事人 曉棠:當時加了群之後,他們給我發了壹些抖音和小紅書的違禁詞、壹些違規事項的注意條款,別的沒再給我發。
曉棠加入群聊後,公司的運營人員經常會在群裡發壹些文檔,例如“小紅書知識地圖”“抖音禁詞”“直播話術結構和邏輯模板”等。
社交群裡發出費用截圖
讓網絡主播確認
學習了這些文檔之後,運營人員還為曉棠約了菏澤當地的攝影師,進行視頻的拍攝。每壹次拍攝結束後,運營人員都會在群裡發壹張轉賬截圖,寫明這是拍攝服務費用,包含場地費、拍攝人員費用等,並讓曉棠進行確認。
當事人 曉棠:他們通知我去准備拍攝,但是也沒有給我提供特別專業的設備,我就自己做了妝造,自己坐公交去網紅街,我到了那之後就只有壹個人。
公司稱花錢購買流量
並顯示費用截圖
曉棠說,自己壹共拍攝了叁次,公司為她制作了八九個視頻。但是,這些視頻發布後,漲粉量和播放量都不理想。運營人員告訴曉棠,公司為她投了抖加,也就是花錢為她購買了流量,還把這些購買流量的花費截圖發在群裡,讓她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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