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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08 | 来源: 《改革开放中的任仲夷》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我听了这话,感到十分震惊,脑子像炸了一样。
说实在的,我到现在对杨献珍同志仍十分敬重。他是我们党内知名的哲学家。……在当时的那种气氛下(可以说是“红色”恐怖),我没有发现一个挺胸反抗者,杨献珍同志也不可能例外。
后来,杨献珍同志在哲学上提出“合二而一”的观点,因为不符合毛泽东同志的“一分为二”的论点,而受到严厉批判,在“文化大革命”中也饱经折磨。
自我党建党以来,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路线斗争、政治运动如此之多,很多人既整过人,也挨过整,包括我自己在内,也是如此。
那时,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后来毛主席在延安会向所有被“抢救”的无辜者鞠躬道歉。这表现了一个伟大领导者的宽阔胸襟和马克思主义者实事求是的精神。可惜的是这个历史教训并未得到认真的吸取,使之真正成为宝贵的经验。
这次“整风”“抢救”,我在太行山北方局党校呆了一年半时间,过了一年半被逼供、被“软禁”的生活。
也许是由于“抢救运动”在我心上的烙印太深吧,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对于运动中的某些“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做法,我在思想感情上往往有些反感,而没有与人斗争其乐无穷的感觉。
任仲夷、王玄夫妇
关于土改、镇反、三反五反
首先是建国前后的土地改革运动。我认为土改运动是必须的,但有些过火的“左”的做法是不应该的。譬如把富农和地主同样看待,并和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划在一起,统称“地富反坏”(反“右派”后又加上“右派分子”,叫做“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黑五类)。
有的地方在土改中把每个村的人都带上红(贫雇农)、黄(中农)、白(地主、富农)三色布条,一切由贫雇农说了算,各村农会都可以私设“刑堂”,对地富分子实行严刑拷打,生杀予夺。我觉得这都是不必要的“左”的做法。
1950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共和国诞生之初,在各种敌对分子的反革命活动相当猖狂的时候,对反革命分子进行严厉的打击,也是完全应该和必要的。毛主席提出的“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杀可不杀的不杀”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但在具体执行中,在不少地方仍有“逼供信”的现象,因而错捕错杀了不少人。
1951年到1952年初的“三反、五反”运动,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以树立廉洁良好的社会风气,也是十分必要的,问题是在很多地方又重复了“抢救运动”中“大会围,小会攻”、“车轮战”等“逼供信”的错误做法,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
当时我在旅大市委当秘书长,我曾多次向市委领导和干部们提出,运动中一定要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定要强调重证据,特别要重物证。不能轻信口供,绝对不能搞逼供信,不能搞“车轮战”、体罚和各种威胁、恐吓的办法。我的这些意见,当时旅大的市委第一书记欧阳钦是完全同意的。主管干部和纪律检察工作的组织部长胡忠海和我的意见也是一致的。
但是,我的这些意见却遭到东北局工作组的反对。他们把旅大的问题看得很严重,说旅大这个地方,“山高林密,虎多而肥”(当时把贪污1万元以上的称为“大老虎”,贪污5000元以上的称为“中老虎”,贪污1000元以上的称为“小老虎”)。他们认为我在运动中思想“右倾”,把我从旅大市调到黑龙江省(当时叫松江省)。在调离前的鉴定会上,东北局工作组的一位同志给我下的结论是:“任仲夷的思想在运动中表现右倾,从思想体系上说,是右的体系”。-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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