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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08 | 來源: 《改革開放中的任仲夷》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我聽了這話,感到拾分震驚,腦子像炸了壹樣。
說實在的,我到現在對楊獻珍同志仍拾分敬重。他是我們黨內知名的哲學家。……在當時的那種氣氛下(可以說是“紅色”恐怖),我沒有發現壹個挺胸反抗者,楊獻珍同志也不可能例外。
後來,楊獻珍同志在哲學上提出“合贰而壹”的觀點,因為不符合毛澤東同志的“壹分為贰”的論點,而受到嚴厲批判,在“文化大革命”中也飽經折磨。
自我黨建黨以來,尤其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路線斗爭、政治運動如此之多,很多人既整過人,也挨過整,包括我自己在內,也是如此。
那時,我怎麼也不會想到,後來毛主席在延安會向所有被“搶救”的無辜者鞠躬道歉。這表現了壹個偉大領導者的寬闊胸襟和馬克思主義者實事求是的精神。可惜的是這個歷史教訓並未得到認真的吸取,使之真正成為寶貴的經驗。
這次“整風”“搶救”,我在太行山北方局黨校呆了壹年半時間,過了壹年半被逼供、被“軟禁”的生活。
也許是由於“搶救運動”在我心上的烙印太深吧,對於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歷次政治運動,特別是對於運動中的某些“殘酷斗爭,無情打擊”的做法,我在思想感情上往往有些反感,而沒有與人斗爭其樂無窮的感覺。
任仲夷、王玄夫婦
關於土改、鎮反、叁反伍反
首先是建國前後的土地改革運動。我認為土改運動是必須的,但有些過火的“左”的做法是不應該的。譬如把富農和地主同樣看待,並和反革命分子、壞分子劃在壹起,統稱“地富反壞”(反“右派”後又加上“右派分子”,叫做“地富反壞右”伍類分子、黑伍類)。
有的地方在土改中把每個村的人都帶上紅(貧雇農)、黃(中農)、白(地主、富農)叁色布條,壹切由貧雇農說了算,各村農會都可以私設“刑堂”,對地富分子實行嚴刑拷打,生殺予奪。我覺得這都是不必要的“左”的做法。
1950年的鎮壓反革命運動,在共和國誕生之初,在各種敵對分子的反革命活動相當猖狂的時候,對反革命分子進行嚴厲的打擊,也是完全應該和必要的。毛主席提出的“首惡必辦,脅從不問”,“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殺可不殺的不殺”的方針、政策,是完全正確的。但在具體執行中,在不少地方仍有“逼供信”的現象,因而錯捕錯殺了不少人。
1951年到1952年初的“叁反、伍反”運動,反對貪污、浪費、官僚主義等以樹立廉潔良好的社會風氣,也是拾分必要的,問題是在很多地方又重復了“搶救運動”中“大會圍,小會攻”、“車輪戰”等“逼供信”的錯誤做法,制造了不少冤假錯案。
當時我在旅大市委當秘書長,我曾多次向市委領導和幹部們提出,運動中壹定要注重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壹定要強調重證據,特別要重物證。不能輕信口供,絕對不能搞逼供信,不能搞“車輪戰”、體罰和各種威脅、恐嚇的辦法。我的這些意見,當時旅大的市委第壹書記歐陽欽是完全同意的。主管幹部和紀律檢察工作的組織部長胡忠海和我的意見也是壹致的。
但是,我的這些意見卻遭到東北局工作組的反對。他們把旅大的問題看得很嚴重,說旅大這個地方,“山高林密,虎多而肥”(當時把貪污1萬元以上的稱為“大老虎”,貪污5000元以上的稱為“中老虎”,貪污1000元以上的稱為“小老虎”)。他們認為我在運動中思想“右傾”,把我從旅大市調到黑龍江省(當時叫松江省)。在調離前的鑒定會上,東北局工作組的壹位同志給我下的結論是:“任仲夷的思想在運動中表現右傾,從思想體系上說,是右的體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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