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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10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北京 | 字體: 小 中 大
對於這樣的“分心騎行行為”,法律層面上早已明確禁止,也有相應的處罰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柒拾贰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叁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伍元以上伍拾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拾肆條也規定,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不得雙手離把。不得有分散注意力、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第贰拾九條規定,違反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此外,在日前公開征求意見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第贰拾贰條中,也進壹步細化了對於騎行時禁用手機的要求,明確提出騎行時“不得有瀏覽電子設備、以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等分散注意力、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根據交管部門曾公布的數據,以當前電動自行車最高限速25km/h為例,低頭1秒相當於“盲騎”了7米,如果看壹次手機按3至5秒算,相當於“盲騎”了21米至35米,如果此時前方有突發情況騎行者根本來不及反應。
非機動車“越線等待”同樣違法
此外,像是“越線等待”也屬於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表示,這主要指的是等候信號燈時超越停止線,不按順序排隊。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拾肆條規定,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等待信號燈時,在非機動車停止線或者待駛(轉)區內順序等候。同時根據第贰拾九條規定,違反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去年11月,北京交管部門曾表示,當時北京全市已有130多處路口完成相關改造,自行車與右轉車輛的距離被拉開,安全性得以提升,部分路口的效果較為明顯。
采取非機動車道停止線後移的措施後,停止線後移了3至5米,在騰出的位置施劃了黃色網格線。這壹舉措使非機動車與人行橫道之間的間隔空間更大,減少了非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織沖突的概率,越線停車現象也有所減少,機動車右轉更快捷。配合交警和協管員的勸導,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在停止線後等待,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也更加順暢,路口通行秩序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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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專項治理的10類不文明行為:
1.騎車拍照:騎行途中使用手機拍照、瀏覽信息等分心行為;
2.多人並排騎行:兩人及以上並排騎行占據非機動車甚至機動車車道,阻礙交通;
3.追逐競駛:互相追逐、曲折競駛等危險騎行和競速行為;
4.人行橫道騎行:在人行橫道內騎行,威脅行人安全;
5.車筐載人:利用車筐搭載人員,違反非機動車載人規定;
6.越線等待:等候信號燈時超越停止線,不按順序排隊;
7.不規范停車:在道路上違規停車滯留、不按規定區域停放影響通行;
8.低速騎行:在非機動車道內長時間低速行駛,妨礙後方車輛通行;
9.人行便道騎行:擅自進入人行便道騎行,幹擾行人通行秩序;
10.酒後騎行:飲酒後駕駛非機動車,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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