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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10 | 來源: 中國新聞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事實上,非ADHD患者在無醫囑的情況下,自行服用“聰明藥”,風險極高。北京安定醫院兒童精神科主任醫師何凡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哌甲酯確實能改善ADHD患者的注意力,在注意缺陷症狀得到改善後,其成績往往會明顯提升。但是,這種變化容易引起旁觀者誤解,部分沒有走進診室的家長看到服藥者學習成績改善後,可能會對藥物產生迷信心理,盲目相信“聰明藥”能提高學習成績。
徐傑介紹,非ADHD病患在服用哌甲酯類藥物初期有“功能增強期”,可以連續刷題,不用休息,但這其實是中樞神經系統被強行刺激的結果。這壹時期如果能及時停藥,問題不大,但是服藥者往往高估自我掌控能力,提高劑量繼續吃藥形成心理依賴,最終出現成癮問題,甚至導致不可逆的神經損傷。
郭濤在服用不久後,出現明顯情緒波動,有時候還產生幻覺。出於對失控的恐懼,他將剩余藥物全部丟棄。
與郭濤不同的是,楊宏的服藥時間更長,副作用也更嚴重。在壹次月考中,她雖然重返班級前拾,卻開始頻繁出現失眠、掉發、心悸等問題。高叁上學期接近尾聲時,因察覺到女兒的異常,母親勒令楊宏停藥。楊宏經歷了劇烈的戒斷反應,頭痛、惡心、精神恍惚,學習狀態也壹落千丈。
藥從哪裡來?
作為中樞神經興奮劑,專注達在我國屬於壹類精神藥品,執行“紅處方”管理制度。以北京安定醫院為例,何凡表示,只有通過毒麻藥品管理考核的主治醫師及以上級別醫生,才有開具該類藥物的資質。對於提出用藥需求的患者,醫生需先對其進行詳細的臨床評估,只有當患者明確診斷為ADHD後,方可考慮給他開具哌甲酯等改善症狀藥物。
開藥流程也受到嚴格監管。每壹例處方需在北京市全網統壹系統中備案,把病例、醫生建議、家長簽署的毒麻藥品管理知情同意書、患兒與家長的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上傳。備案成功後,憑著醫生開具的“紅處方”,患者才可以在醫院藥房開出專注達。
藥量同樣受到限制。何凡介紹,首次開藥僅限壹盒,即兩周用量。後續維持治療過程中,最多可開壹個月劑量。
葉敏捷是溫州醫科大學附屬康寧醫院兒童青少年心理中心主任醫師,他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門診中,不乏直接提出希望開具專注達的學生或家長。還有壹些來訪者在描述自身症狀時表現出明顯傾向性,反復強調自己長期注意力不集中,越臨近考試越嚴重,幾乎完全符合ADHD的典型表現,“就像提前查閱過ADHD的症狀描述壹樣”。在他看來,這類患者往往有備而來,目的明確,就是為了獲得藥物。
面對這種情況,葉敏捷說,自己會堅持按照臨床規范進行全面評估,包括患者從小學至今的學業表現、師生關系、注意力和行為表現等,並結合標准化量表進行系統篩查,如注意力測試和青少年多動症評估等。只有當患者明確被診斷為ADHD,他才會考慮開具包括專注達在內的哌甲酯類藥物。
不過,不容忽視的壹點是,從醫院開出專注達或許在變得更容易。葉敏捷認為,家長對孩子的要求越來越高,對注意力問題的關注度也在提升,越來越多家長主動帶孩子前往醫院就診。同時全國各地醫院都在增設學習困難門診,但壹些醫院的科學評估和診斷能力沒有跟上,將復雜的學習困難問題籠統歸結為注意力缺陷導致的,從而開具專注達。
深圳市康寧醫院成癮醫學科主任醫師楊梅也表示,ADHD診斷更多依賴主訴與行為觀察,部分醫生在臨床中可能會因為家長說孩子成績差、注意力不集中就較為寬松地開藥,助長了專注達的使用。
個別案例顯示,從醫院開出的處方藥專注達流入了市場交易。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2020年公布的壹份判決書顯示,患者李某生因病長期服用專注達,2019年,常某通過QQ群“ADD/ADHD深圳小分隊”聯系上他,稱需要購買利他林用於代替冰毒,與李某生商定向其購買20粒專注達。於是,李某生到深圳市康寧醫院找醫生開了壹瓶專注達,內有14粒,並於當日到達與常某約定的地點交易,被警方當場抓獲,後李某生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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