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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11 | 來源: 九派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其補充道,當然,這種廣告不需要經過市場監管部門批准發布,但是不能違反廣告法的規定。“你是老板,然後你發布你的產品,目的是什麼呢?僅僅是記錄美好生活嗎?當然是要更多的受眾看到你,然後吸引他們上你店裡面去。”
張女士店裡賣的“蛤蟆湯”。圖/受訪者提供
對此,張女士告訴九派新聞,“蛤蟆湯”是臨沂名吃,附近的飯店都在賣這道菜,實際上用的就是牛蛙,臨近的各個菜市場也都有賣。
“我們在哪個市場都能買到,所以沒有固定的供貨商,看到哪家的好就買哪個,我壹般買的是處理好的半成品”,她說,自己並未留存買來半成品的照片。
11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壹位工作人員告訴九派新聞,壹般情況下,當事人如對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滿意或有異議,可以去司法局申請行政復議。既然法院已經介入此事,可以等待法院的判決。
“按照《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市場監督管理局負有舉證責任,屆時在法庭上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如果提供不出來、舉證的使用標准不合適或執法程序有問題,法院在執法程序上是有評判標准的,自然會依法進行判定。”他說。
問及罰款45萬是否合理時,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從常理及正常人的理解上來看,肯定會覺得這個處罰金額數目相對而言比較高,但從另壹個方面看,如果有執法依據及明確的法律法規條文規定,法院在審判時也會去看這個行政處罰所適用的法條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法院肯定會依法做出相對合理的判罰,“我們還是要相信法律”。
問及是否會介入此事的調查時,他指出,根據屬地管理原則,這屬於市級的權限,相對來說不能介入,不過“如果造成了新聞輿情,我們自然也會關注這件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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