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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12 | 來源: 深水財經社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訴訟的核心,是壹筆涉及21億美元(約合140億元人民幣(专题))的家族信托。根據原告方提供的文件,2003年宗慶後指示下屬在香港匯豐銀行設立離岸信托,受益人為叁名非婚生子女,每人名下各有壹筆7億美元的信托資產(每人約54.6億港元),按目前匯率測算約163.8億港元。
然而,由於當時資金不足,信托僅注入部分啟動資金,剩余款項需通過娃哈哈集團分紅逐步補足。
但是根據壹份法律文件顯示,截至去年5月,約有110萬美元從該個匯豐銀行戶口被轉出。
原告方的律師表示,截至2024年初,該匯豐戶口的余額約為18億美元(約140.4億港元),3人正試圖阻止宗馥莉處置、處理或貶損戶口中資產的價值。
也就是說,這個本屬於這叁個子女的信托資產被宗馥莉拿走了,但是信托資產的轉移是需要極復雜的法律手續的,宗馥莉能這麼輕易的拿走嗎?
所以這個問題的核心在於,信托資產的轉移給宗馥莉是宗慶後生前安排的?還是宗馥莉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獲得的?
對此,宗馥莉的律師團隊強烈反駁。他們向法庭提交了宗慶後2020年簽署的遺囑副本,其中明確寫道:“本人所有境外資產均由獨女宗馥莉繼承,其他子女不得主張任何權利。”更耐人尋味的是,遺囑見證人包括娃哈哈集團副總裁潘家傑、財務總監方強等核心高管,卻無任何家族成員在場。
香港訴訟僅是冰山壹角。據媒體報道,叁名原告同時已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其對宗慶後持有的娃哈哈集團29.4%股權的繼承權。按當前市值計算,這部分股權價值超200億元人民幣。
這場股權爭奪戰的關鍵,在於宗慶後是否履行了法定繼承程序。根據《公司法》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繼承權。但宗馥莉律師指出,宗慶後生前已通過家族信托、離岸公司等工具完成資產隔離,其直接持有的娃哈哈股權均登記在施幼珍名下,叁名非婚生子女無權主張。-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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