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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13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BC兩名擁有公寓單位的業主無法忍受樓下傳來的大量噪音,因此向 BC 民事解決法庭(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CRT)尋求解決方案。
該案的兩名申請人聲稱,該物業管理公司未能執行其噪音法規,並要求賠償 6,000 加元。還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支付額外2,000 加元。
2021年9月,公寓房主首次注意到樓下單元傳來噪音。噪音包括白天的爭吵和敲擊聲。有時,喊叫聲會持續長達壹小時。在接下來的壹個月裡,他們還肆次聽到摔門聲。
2021年11月,凌晨2點到3點之間,又發生了更響亮的叫喊聲。事發後,業主向物業經理投訴,並提交了之前發送的電子郵件作為證據。
同年11月,又發生了多起噪音事件,並持續到2022年12月和1月。有時,樓下單位內的大喊大叫會在半夜吵醒房主。有時還會伴隨著撞擊聲、敲擊聲或狗吠聲。
2022年1月25日,申請人再次提出投訴,郵件中列出了自2021年11月16日以來發生的27起噪音事件。
2022年2月和3月,噪音變得不那麼頻繁了,但並沒有完全停止。
2023年5月、6月、8月、9月和10月,以及2024年1月、2月、6月和9月,申請人向物業管理部門提出了更正式的噪音投訴。噪音開始包括白天和晚上不同時段的喧鬧音樂。
根據房主提供的證據,仲裁庭裁定樓下單元發出的噪音是不合理的。
關於物業管理公司為糾正問題所采取的措施,仲裁庭的裁決稱,物業管理公司於2021年11月向問題單元的業主發出了警告,並於2022年處以兩次50元的罰款。2023年,物業管理公司又對該單元處以兩次100元的罰款。然而,物業管理公司並未提供任何關於這些警告或罰款的證據。
仲裁庭表示:“發現物業管理公司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嚴重不公平行為”。
仲裁庭表示,物業管理公司遲遲未開始處理執行噪音投訴。雖然物業管理公司否認了這壹說法,但並未提供足夠的證據支持其主張。申請人還補充說,物業管理公司並未提供足夠的最新進展,說明其正在采取的措施。
仲裁庭裁決指出:“物業管理部門還表示,在2022年1月的附例執行和2023年5月19日的下壹次正式投訴之間,噪音曾壹度中斷。然而,申請人在2023年5月19日發送的電子郵件中列出了自2022年1月25日以來發生的39起噪音事件。因此,雖然噪音可能不那麼頻繁,但我發現申請人的證據表明,噪音在這段時間內持續存在”。
作為補救措施,仲裁庭裁定房主有權獲得 2,500 加元的賠償,以彌補其房屋使用和享受的損失。
總計,物業管理公司被責令向房主支付 3,0141.01 加元,其中包括損害賠償金和 CRT 費用。
REF: https://dailyhive.com/vancouver/bc-strata-bylaws-noise-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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