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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16 | 来源: 新黄河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房屋贷款 | 字体: 小 中 大
现年73岁的冯来潮,是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安仁镇新华村前党支部书记。33年来,他始终被一段债务纠葛困扰。1992年,为响应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政策,冯来潮在镇党委书记与教育专干劝说下,将村内四所年久失修的小学合并建设成标准化学校。因村集体无法贷款,冯来潮将个人纸箱厂作抵押,从县信用社贷款22万元,加上其个人出资,另外联合3位村民一共投入38万余元资金。“当时政府口头承诺,学校建成后就会及时归还我们本金,镇政府还会给予10万元棉花奖励金,县教育局另外补贴15万元。”冯来潮告诉新黄河记者,但是1993年学校如期落成后,建校本金迟迟要不回来,就连当时被承诺的25万元奖励补贴也打了水漂。
直到2005年,国家启动相关债务清理,大荔县政府确认冯来潮等人的建校债务91万余元,其中仅利息就超过52万元。冯来潮称,2008年他和另外三名村民接到通知到县教育局领款时,却被要求签下承诺书放弃“其余欠款和利息”,否则教育局将不付给38万余元建校款本金。为了缓解多年的债务压力,他们只好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
此后,冯来潮发现国家政策明确要求,偿债资金由县级统筹的,应当将各级财政安排和筹集的偿债资金归集到县级财政,并通过县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设专户统一支付到债权人账户,质疑大荔县教育局此举涉嫌违规。之后,他提起行政诉讼,均被大荔县人民法院、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今,冯来潮仍在为讨回被“强制放弃”的52万余元利息奔走着。
村民帮政府贷款建校,建成后迟迟要不回钱
冯来潮头发花白,一脸沧桑。据他回忆,1992年,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委、县政府提出每个乡镇都要建设标准化小学。当时,他任大荔县安仁镇新华村党支部书记,时任安仁镇党委书记单某荣(已病故)和大荔县教育局教育专干闫某选找到他,想让其将新华村的四个自然村余家营、赵家寨、郑家庄、刘旗营的四所小学合并为余家营小学,完成安仁镇建设标准化小学的任务。“当时,他俩向我口头承诺,标准化小学建成达标后,镇政府将给予棉花奖励金补给10万元,县教育局补给15万元。”冯来潮说。
冯来潮
据2005年闫某选的一份手写证明材料中提到,“一九九二年我任安仁镇教育专干……新华村居住分散,有四个自然村,四个小学均破烂不堪,村上在上级没有拨款,群众也没有集资,当时县教育(局)答应将来给一部分钱(大约十几万),但由于种种情况,这些资金没有到位,据我知道原支部书记冯来潮同志跑上跑下借贷等,筹集了资金,反正把教学楼盖起来了。我一九九五年八月离开了安仁去范家工作,截至当时各种款却没到位。特此证明。”
由于新华村没有贷款资格,为了解决余家营小学的建校资金问题,冯来潮以个人纸箱厂全套设备做抵押,从县信用社贷款22万元,加上其个人出资,另外联合3位村民一共投入38万余元资金。1993年,标准化小学余家营小学如期建成。-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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