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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07-16 | News by: 方圆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AI制图,图文无关。图片来源:摄图网
“足不出户,动动手指
就能体验农场养殖的乐趣……”
安徽省芜湖市某公司推出一款投资项目
号称可以打通城市与乡村的地域壁垒
让各地的投资者都能“云养殖”牲畜
客户既能体会生态农业带来的快乐
还能获得还本付息式的高额返利
近年来,我国多地出现了
“云养殖”“代养殖”“云种植”“云种菜”等
(以下简称“云养经济”)做法
与此同时,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
却打着“云养经济”的旗号虚假宣传
将正常销售行为异化为
追求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等行为
进而滋生了“云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
穿透“云养殖”表象,看非法集资本质
《方圆》记者调查发现,“云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非法集资、传销等。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所副所长、法学博士王洁告诉《方圆》记者:“我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各类行为属非法集资。”目前,一些未取得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的公司打着“云养经济”旗号,通过“云养牛”“云养鸡”“云种植”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推出各种还本付息式的投资理财产品,这种活动属于非法集资,从事此类活动的不法分子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
2018年4月,湖北省随县的霍婷与贺向锋合谋推出了“土地代种植”项目,以“租赁土地+委托种植”的名义,通过向社会公众授课等方式,推广公司的种植产品和基地,并承诺最高可获得年利率13%的高回报。其实该公司已无种植业务,该团伙共吸收43名集资参与人投资了166余万元。
“他们的行为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性特征:首先是非法性,该公司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推出‘云种植’项目吸收资金;二是公开性,三人通过推介会、发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公司的‘云种植’项目;三是利诱性,他们向集资参与人承诺了最高年利率13%的还本付息式的高额回报;四是社会性,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针对广大社会公众的,而不是针对亲戚、朋友等特定群体。”办理此案的随县检察院检察官彭俊轩表示道。-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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