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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07-16 | News by: 方圆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也办理过一起横跨全国多个省份,不法分子打着“酵素养殖”的旗号,涉案金额超过1.27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此案犯罪嫌疑人声称,客户可通过App购买和认养酵素鸡、酵素猪等,并承诺月利率3.67%至9%的保本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表示,投资到期后,客户可以选择收获鸡、猪、牛等产品,如若不要牲畜实物,则可以将牲畜放在App上寄卖,平台会将寄卖的利润返给客户。事实上,绝大部分客户投资的目的是逐利,几乎所有客户都会选择不要农产品,直接收取平台的高额返利。公司也没有经营相应规模的酵素养殖活动,没有返还牲畜给客户的能力。该公司打出的所谓‘寄卖’‘代卖’名头,不能说明他们从事的是正常的商品交易活动,无法掩盖该公司从事的是非法集资活动的本质。”办理此案的鸠江区检察院检察官李金霞告诉《方圆》记者,办案过程中,“穿透‘云养殖’‘代养殖’的表象和伪装,看见不法分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本质行为十分关键。”
2018年至2023年,万家峻在公司未取得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开发了“云养”水稻与林蛙的“人人一亩田”项目、“云养”湖羊项目等10余个项目,向投资人承诺定期支付年利率10%至35%左右的高额保本收益,共骗取708名投资人4700万余元。
办理此案的苏州市姑苏区检察官姜缘告诉《方圆》记者,在办理“云养经济”领域非法集资案件过程中,判断不法分子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案中,首先,万家峻的行为属于挥霍性投资,在无法支付投资人全部本息的情况下,仍然吸引投资人投资,使投资款在10余种项目间滚存,而事实上,万家峻的公司并没有相应的盈利能力,不可能还本付息;以及万家峻仅仅返还被害人投资款170万余元,远远低于其非法集资金额,无法体现其归还投资人投资款的主观目的。”姜缘表示,综上所述,应当认定犯罪嫌疑人万家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属于集资诈骗罪。
调查发现,“云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还包括网络传销。“花5000元认养一头黑猪,之后每天都有返利”“若发展新会员,可获得新会员认养金额20%的返利”……靠这种方式,一个名为“禾元农场”的App在两年内收取会员资金4亿多元。最终,四川省石棉县法院对这起新型网络传销案件公开宣判,24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
办案人员表示:“发展下线超过3层、参与人数超过30人便构成传销,公众参与传销即违法,参与传销的资金也不受法律保护。群众应当注意,无论对方打着‘云养黑猪’还是‘云养鸡’‘云养牛’等旗号,凡是要求交纳‘门槛费’、拉人头发展下线、承诺下线入会即‘返利’的,几乎都是传销行为。”
直播“云养”过程,眼见不一定为实
2025年3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近年来,我国“云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高发,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发展农业产业的幌子开展欺诈活动,严重侵害公众合法利益,极大地损害了农业产业健康发展。那么,打着“云养经济”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什么能吸引那么多人“真金白银”地进行投资呢?
《方圆》记者梳理发现,“云养经济”领域犯罪的显着特征之一是,不法分子以“农业+科技”为噱头,炒作田园生活、智慧农业等热点,对外虚假宣传“云养”项目低风险、高收益。
“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团伙常以‘代种植’‘代养殖’‘托管分红’等名义,向客户承诺年化收益率10%至30%甚至更高。这种远超银行理财或普通农业投资的项目,利用了投资者对农业种植、养殖收益的不了解,以及对‘快速致富’的渴望,混淆合法经营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掩盖‘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常识,让投资者忽视了‘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基本逻辑。”彭俊轩认为,这种“高收益陷阱”对公众来说,具有比较强的迷惑性。-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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