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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07-16 | News by: 方圆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多部门联合治理“云养”名义的非法活动
针对“云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的情况,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也对此类犯罪高度关注并积极治理。
2024年9月1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云养经济”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表示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025年1月27日,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的提示,提醒广大公众,农业产业周期较长、利润率有限,广大公众应提高对“云养经济”领域相关风险的防范意识,做到对高额返利不动心、对宣传炒作不盲信、对熟人介绍不盲从,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保本是陷阱”;同时,提醒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日常生产经营,避免逾越法律红线。2025年3月24日,该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强“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的通知,就加强“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提出了高度重视风险,加强监测预警;加强源头治理,提升防范意识;强化部门协作,依法依规处置的要求。
“公众如遇‘云养’骗局,要及时保存证据,维护自身权利,保存好合同、转账记录、宣传资料等,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拖延导致资金无法追回。”彭俊轩提醒,农业是需深耕厚植、遵循自然规律的实体经济,与鼓吹“短期暴利”的投机逻辑天然相悖,广大公众应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吕来明告诉《方圆》记者,相关网络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尽到对“云养”App、小程序等的监管义务。“首先是资质审核义务,网络服务提供者要对App、小程序的运营主体进行资质核验,主体取得了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许可资质,才能运营投资理财类产品,对运营主体的合法性进行审慎评估,才能允许该App、小程序上架;如遇消费者投诉等情况,要引起重视,主动将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App、小程序一旦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协助司法机关办案,并协助参与者维权。”
余姚市检察院负责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刑事检察四部检察官认为,“云养经济”的初衷是依靠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打破信息和空间壁垒,使得城市消费者能参与到农业生产中并充实资金流,带动农业蓬勃发展。这种新型农业模式,本应是推动就业增收、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然而,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云养经济”旗号进行诱骗投资,不仅使得大量资金没有真正投入到有效农业生产和创新中,影响了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还破坏了消费者和农户对于农村新兴产业的信任和信心。
“我们建议:一是加强金融监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司法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云养经济’领域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强化跨部门协作,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应对处置举措;三是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防范‘云养经济’欺诈风险知识,引导农民和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余姚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四部检察官建议道。
据悉,针对“云养经济”类金融风险发现难和处置难问题,2025年3月开始,农业农村部委托专业公司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从事“云养经济”的相关平台进行全面监测,分析研判潜在的欺诈风险,24小时不停提炼、监测涉“云养”企业的金融风险指数,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护航农业产业发展。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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