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7-16 | 來源: CBC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4 年 8 月,溫哥華消防和救援服務局消防員在東 10 大道 414 號的公寓樓撲滅了第贰場大火。該建築在幾周後被拆除。 (伊桑·凱恩斯/CBC)
“任何人都不應該因為別人在賺錢而感到憤怒——但當這是以犧牲他人的安全、健康、保障和保護為代價時,那就錯了。”它必須受到譴責。
“他們沒有發送到我的家庭住址”
在與CBC的壹系列電子郵件交流中,任聲稱他受到了該市和消防部門的不公平對待,他指責“程序違規和官僚主義”。
根據法庭文件,任和Yan - 他們是自我代表 - 依靠Makhdoom在省級法院被拒絕的相同辯護來發起他們在卑詩省最高法院的申請,以避免拆除的標簽。
Fu De 任 和 Feng Yan 住在溫哥華西側這棟價值 390 萬美元的房子裡,但在房產所有權文件上列出了他們的郵寄地址為 414 East 10th Ave.——這是該市發送消防隊長命令副本的地方。 (伊桑·凱恩斯/CBC)
盡管他們住在溫哥華西區壹棟價值 390 萬美元的房子裡,但這對夫婦在東溫哥華公寓樓的房產登記上列出了東第拾大道 414 號作為他們的“郵寄地址”。
因此,根據法律要求,該地址是該市通過普通郵件和掛號信發送與該物業相關的訂單的地方。壹名消防檢查員還在建築物的剩余部分張貼了壹份實體副本。
“他們沒有被送到我的家庭住址,”任在他的宣誓書中寫道。
“相反,命令被張貼在被燒毀、無法居住的房產上,並郵寄到那個地址,該地址沒有郵箱,由私人保安看守。”
任聲稱,他是在贰月份訪問市政廳時才知道24小時保安令的。他說,直到 2025 年 3 月,也就是這座建築被拆除幾個月後,他才知道拆除令。
任 在章程審判期間多次重復了相同的循環論點:他沒有收到訂單,因為它們被發送到現已失效的地址——他給他們的地址。
他的打斷考驗了馬克杜姆的耐心,以至於他命令壹名警長護送任離開法庭。
“那麼,當壹個人沒有收到命令時,他怎麼知道他應該做什麼呢?”任在被驅逐前問道。
“這是關鍵——這裡的關鍵點。”
“我們被冤枉了”
在去年的章程訴訟中,嚴和任在幾天的個人證詞中壹再承認自己是無辜的,指責壹名點燃蠟燭的房客造成了第壹場火災,並指出了提供社會住房的困難。
“媒體上有很多新聞報道把我們描述成壞人,”閆告訴馬克杜姆。
“我們覺得我們被錯誤地指控了。”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