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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07-17 | News by: 剥洋葱people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社交平台上,许多曾做过团播的年轻人分享受骗经历,谴责诸多团播公会为招人所提出的保底计划是骗局。
“没有高保底没有人愿意来,不虚假宣传很难招到人。”小黄坦言,经纪人的收入来源于底薪和“人头收入”。他所在的公司,每名经纪人每月平均能招10位主播,每成功签下一人并完成首月直播,可获得500元提成。
为了完成招聘指标,一些经纪人常在社交平台发布大量引流帖,说得天花乱坠。
但小黄透露,保底工资是有条件的,但招聘时往往不会说明。
以他所在的公司为例,主播底薪与颜值挂钩,底薪的四倍为每月业绩考核标准,只有超出规定业绩的部分才可获得提成。另外,若业绩不达标、每天直播时长不够、每个月播不够26天,底薪都会打七折,同时拿不到任何提成。
至于提成,小黄表示,平台会抽成50%,公司再分走30%,主播仅能获得剩余的20%。“真正获利的是掌握流量分配权的平台和公会。”
超时间工作也不会在招聘中被提及。“有主播一天在公司待十五个小时,跳得受不了,吃颗布洛芬继续跳。”小黄回忆,“不想干了的人每天都有。”
像小狸一样签约的未成年并非个例。小黄提到,前来咨询团播工作的有不少未成年人,年轻、法律意识不足是她们的共同点。
小狸签合同时,本想拍照咨询,却被经纪人拒绝,说只有签完字才能拿走合同。她询问其中违约金的条款,对方说“只要你不违约就没有违约金”,催促她赶紧签字。
尽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但多位主播提到,团播由于常常使用公司的账号,平台并不会对主播是否成年进行进一步审查。
工作的第二个月,小狸没有收到公司承诺的5000元底薪。这部分钱以迟到、业绩未达标等理由被层层扣除。随后,公司突然解散工作群,她和同事们报警后发现,老板已经跑路。
“但凡有其他的选择,都不要做直播”
多位团播主播告诉新京报记者,一旦签下合作协议,公司多以高额违约金、压薪、换团、停播等方式设置退出门槛。
入行前,小酒就听说过团播行业存在高额违约金,但面试时对方表示“合同可以暂时不签,提离职可以直接走”,她才打消顾虑。然而到月底发工资时,负责人却以“未签合同”为由,通知她只能按纯提成结算——她工作了38天,到手仅29元。
气不过的小酒决定维权,但在举报过程中她发现,根本搞不清自己在为哪个公司打工。她发现同一个地址下,竟挂着多个不同公司的名字;有同事签订的合同系已注销公司,且未加盖公章。离职后,她与同事一起维权,却因“不属于劳动关系”等问题难以维权。
橘子则是通过诉讼才完成离职。
长时间穿着10厘米高跟鞋跳舞,她内侧脚骨突出疼痛难耐,昼夜颠倒的作息带来免疫力下降,她常常心脏抽痛、失眠频发。另一方面,由于流量不佳,公司将团队转入直播尺度更“宽松”的平台,主持人与观众公然开黄腔,她明显感到不适,决定离开。
提出解约后,公司向橘子索要20万元违约金。她回忆,签约当天仓促,合同没仔细看也未留底。她花5000元请律师起诉,双方协商后,最终向公司支付将近1万元解约。
律师方潇代理过多起网络主播合同纠纷案件,在她看来,团播行业不规范现象包括:合同模板来源于网络,无法很好适用双方合作模式;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单方制定霸王条款,如不合理扣款、罚款;要求主播进行线下应酬甚至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军事化管理模式,如殴打、辱骂主播;恶意扣收入、体罚、收走账号、发布色情内容导致账号封禁等。
团播主播在入职时,普遍与传媒公司签署的是“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为“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经纪关系。
但这并不意味着主播失去了法律保护。
方潇指出,在实际运营中,主播往往受到公司统一安排,接受日常管理,并按公司规则完成直播任务与业绩考核。主播直播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多数进入公司账户,再由公司统一分配。从人身依附性和财产控制力来看,公司对主播具有较强的隶属管理属性。主播与公司之间有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一旦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主播将依法享有基本的工资、解约保护等权利,原合同中设置的不合理违约金条款也可能被判定无效或被调减。-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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