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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17 | 來源: 是銀子總會花光的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第贰個是杭州娃哈哈非常可樂飲料有限公司,通過2016年成立的境外企業盛佳集團有限公司實現51%控制權。
第叁個是浙江啟力投資有限公司(2007年),宗馥莉如今100%控股。
第肆個是成立於2017年的麗水博宏飲料有限公司,通過博山金貿易有限公司實現100%控制。
這其實就可以回答很多人在問的問題:杭州上城區文商旅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大股東,為何對爭產案沒有動作?
前面說了壹部分,如果涉及到的是宗慶後所持的娃哈哈集團29.4%股權歸屬,那於法於理都需要遵從法院判決。
如果涉及到宗馥莉實控的其他企業,你會發現國資委眼下更沒有話語權。
有點記憶的財經媒體人或許記得長達13年的“達娃之爭”?當年的因和今天的果,倒是可以接上了。
1996年,達能和娃哈哈合資5家企業,達能持股51%,當年商標轉讓協議國家商標局未批准,合資公司僅得到娃哈哈商標的使用許可。然而,在1999年到2006年間,宗慶後通過大量非與達能合資的企業以離岸資本運作和家族控股的模式,快速擴張,生產與合資公司同類的飲料產品,恒楓、宏勝、榮泰這幾家就是當時發揮很重要作用的離岸企業,也都是那場暗戰的見證者。
體外公司與合資公司形成競爭,達能欲出資40億元收購而不得,走仲裁和訴訟指控娃哈哈違約使用商標及同業競爭而未竟,娃哈哈反訴達能高管違規擔任競品企業董事。最終兩家2009年9月宣布和解,達能以3億歐元出售合資企業51%股權。
當時民間盛贊宗慶後高明、大義,通過法律手段保留了娃哈哈這個民族品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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