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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19 | 來源: 央視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貸款 | 字體: 小 中 大
記者:這個工作單位的數據來源是你們銀行的嗎?
農行工作人員:對,是我們行報送的,他提供了這家公司蓋章的收入證明。
記者看到,黃某禮申貸檔案裡的這份“收入證明”,的確顯示的是“當地某建設公司”。
農行工作人員:我們有這份東西,證明他有還款能力,不然怎麼還得起這個錢。
那麼,這份收入證明,到底是真是假?記者和黃某禮壹起找到了這家公司。
公司工作人員:我公司沒有這個事情,你做假的。
按照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發放貸款需要做到叁查,即“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重點就是核實真假,確保專款專用。
假的工作單位,假的收入證明等,這種“包裝貸”是怎麼通過銀行審核這最難的壹關的呢?
“職業背債人” 黃某禮:什麼都是要包裝的,貸款經辦人陳某說不要怕,我跟銀行有勾結,我也給銀行錢。
對此,記者想找到當初給黃某禮辦房貸的銀行客戶經理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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