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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21 | 来源: 南风窗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俗称叫‘拉车门’。”如今是该事务所副主任的李涵说,这些孩子游走于居民区或商场附近的街道、停车场,挨个拉车门,哪辆车没关,就开门盗取财物。
李涵和社工伙伴们发现,最近几年,“拉车门”的未成年人群体存在明显的扩张趋势。
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16岁以下不会被警察拘留”的信息已经在这些孩子之间传播开来:“(拉车门)不会有后果,在警察局待24小时,一天后就出来了。”
《欺诈之子》剧照
威慑不足,经济获利的诱惑又十分巨大。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不稳定的特性,一直以来,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然而,现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被一些未成年人加以利用,李涵有些揪心:“现在个别未成年人对警察、法律和社会基本的制度规则都持一种轻蔑态度。”
她见过一些态度更恶劣的孩子,被警察抓捕审讯,拿到一张“拘留不执行”的通知文书,转头就拍照发到朋友圈和短视频账户上,洋洋得意地炫耀:“没有严打,就这么出来了”。
雷望红是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副教授,她从2017年开始研究县域教育,与参与学生欺凌的学生访谈。一名15岁的中学生曾经在访谈中亲口对她说:“我还能放纵半年,等我满十六岁了,我就会收敛一点。”
《少年法庭》剧照
李涵也见过这样的例子。一旦年满十六岁,一些“拉车门”的小孩就自觉地退居幕后,利用自己的盗窃经验和人脉资源,转型成为其他孩子的“大哥”和“信息中心”,指挥其他还不满16岁的孩子偷盗,从中抽成牟利。
李涵说,未成年人并不像成年人一样对后果有所预期,对选择深思熟虑。他们的行动完全基于当下的、瞬时的冲动,“即使理性上知道盗窃违法,他们内心也并不真正清楚违法的后果和影响是什么,理性认知无法指导他们的行动”。
因此对于一小部分孩子来说,对法律的学习的确需要一种“体验式教育”。“只有碰壁了,才能真正觉醒,明白违法犯罪究竟意味着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皮艺军告诉南风窗,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轻微违法行为施行拘留,其实是对性质更恶劣的少年犯罪的一种超前预防措施。他说,社会一直以来所呼吁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对未成年人来说只是一行字,“没感觉,缺乏威慑力”。犯了错,真的被拘留一次,才能对他们构成真正有效的威慑和刺激,改变他们“警察拿自己没办法”的认知。
目前,国际上对少年犯罪的处置方法普遍遵循“轻轻重重”的原则:犯轻罪,危害结果轻,实行较轻处罚,重罪,较重的危害结果,就加重处罚。皮艺军说,“轻轻重重”意味着,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味的放纵和轻缓。给予初次不慎犯错的未成年人以宽容,同时给予累犯、重犯的未成年人以严厉的惩戒。《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本次修订,遵循的恰是这一理念。-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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