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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21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BC省壹房東和租客之間的租賃情況在出租初期就變得緊張,並最終導致租客被驅逐,如今雙方鬧上BC省民事解決法庭聽證會。
根據上周在網上發布的仲裁庭裁決,發起糾紛的租客聲稱他被在沒有適當通知的情況下驅逐。
他要求賠償400加元的租金損失、208加元的收入損失以及800加元的通知不足損失。女房東否認了這些索賠以及他獲得賠償的權利,並表示租客讓她感到不安全和不舒服,因此才將她趕出家門。
雖然沒有書面租賃協議,但口頭協議表明雙方同意每月支付800元的租金。仲裁庭的裁決指出,雙方並未討論過終止租賃時的通知期。
仲裁庭表示:“我發現,即使雙方沒有討論過通知期,他們很可能也認為通知期是協議的壹部分”。
“由於該協議是關於居住場所的,我發現其中包含壹個隱含條款,即雙方應互相尊重,不得做出讓對方感到不安全的行為”。
租期連壹個月都未滿。租客於2024年1月28日入住,並於2024年2月1日開始支付租金。他在2024年2月15日就被驅逐。
2月15日,房東立即終止了該協議,租客於當天搬出出租屋。
雙方壹致認為,兩人之間的緊張關系幾乎是立即開始的。
據租客說,房東會因為他某些行為舉止而對他不滿。他列舉了壹些例子,包括被要求用冷水洗衣服,被指示使用淋浴後沖洗並噴灑水,以及被告知不要將濕盤子留在晾衣架上。
雖然租客聲稱他滿足了房東的意願,但房東表示,當她要求他自己清理房間時,他對她很不尊重。她還告訴仲裁庭,租客嚇唬了她。
壹些作為證據提交的短信進壹步揭示了雙方緊張的關系。其中壹條短信暗示她對租客“暴躁”的態度感到不滿。
2024年2月13日,入住兩周後,房東給租客發信息說,她對與壹個不滿意的人住在壹起感到不滿。她還說,如果情況繼續這樣下去,租客可以在月底搬走。
兩天後,租客稱房東把他趕了出去,因為他對她熱情的“早上好”回應了壹句幹巴巴的“嗯”。房東否認了這壹說法,並聲稱是租客快速走到她身後,嚇了她壹跳。
仲裁庭的判決書稱:“無論如何,她說她很害怕,並因為感到不安全而終止了協議”。
仲裁庭裁定,以這種方式終止租賃違反了“默示的壹個月通知期”。
仲裁庭補充道:“我認為,像這裡描述的這樣驚嚇他人的情況不足以成為不經通知終止租約的理由”。
令她感到不滿的是,據稱租客有幾次忘記鎖門。
“即使綜合考慮,我認為跺腳、驚嚇和未鎖門都不是未經通知終止租約的理由”。
對於房東必須向租客支付的損害賠償金,BC省民事調解法庭裁定,房東因被驅逐而損失了相當於半個月租金的賠償金。法庭駁回了房東的其他損害賠償請求。房東總共被責令支付525加元,其中包括半個月租金 400 加元和法庭費用。
REF: https://dailyhive.com/vancouver/bc-landlord-tenant-evicte...-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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