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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07-26 | News by: 中国新闻周刊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在美国,其国家医保并非投入最多,但依靠合理的制度和开放的环境,吸引了全球诸多大型药企。比如,德国的默克、英国的阿斯利康、法国的赛诺菲、瑞士的诺华和丹麦的诺和诺德等。
创新药本身的目标并不是让所有人都能用上,而是面向特定适应证和临床需求的患者;而医保局的目标是让尽可能多的人用上便宜的药,这两个逻辑是错位的。《若干措施》提到很多内容,目前还缺乏足够的具体落地措施。
君实生物的抗肿瘤药PD-1。图/IC
“商保只能起补充作用”
《中国新闻周刊》:让更多人用上便宜药,在仿制药领域是合理的。对高投入、高风险的创新药来说,如果价格也被强行压低,会不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你怎么看待创新药的定价机制?
朱迅:创新药和仿制药的定价逻辑本质上完全不同。创新药的研发周期长、失败率高。如果一开始就把价格压得过低,整个创新链条就断了:企业难以盈利,资本就不会再投入,最终导致创新投入萎缩。仿制药是对已有成熟药品的复制,成本结构清晰、竞争充分,价格自然会往下走。如果用同一套价格体系要求两者,实际上是扼杀创新。
最近有些药企通过BD交易获得了一些现金流,短期看似缓解了资金压力。但这只是一次性的交易,不能带来持续的盈利能力,二级市场的投资人也分不到红利。更关键的是,如果把最有潜力的新药都卖出去,自己公司反而变得没什么价值。
人类面临的真正刚性需求不多,药品是其中之一。这需要给出合适的补偿机制,即创新药须自主定价。在美国,由美国医疗保险与医疗补助服务中心(CMS)或其他相关机构组织的药品定价听证会,常被外界误解为一种压低价格的手段。实际上,听证的过程往往有助于创新药的价值和临床刚需被广泛理解和认可,最终可能促成更为合理的价格,甚至出现价格上调的情况。
《中国新闻周刊》:《若干措施》中提出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等。如何看待商业保险在创新药支付中的角色和作用?
朱迅:商保从本质上看,只能起到补充作用,而不是终极解决方案。毕竟,商保是营利性的。但从更广阔的格局看,发展商保是必要的,而且,其应当与创新药发展同步。当前国内的商保,很多以融资为目的,偏离了保障本质。
当前,市场建设才刚刚起步,列出创新药商保目录只是第一步。后续如何落地、规范才是关键。商保创新药目录将涉及药品选择、定价、运营成本分摊等多重环节。保险公司要盈利,一旦系统设计不够严谨,就容易走样。
更重要的是,创新药几乎是处方药,如果不进医保,就难以进入医院渠道。即便建立了商保目录,药企仍会千方百计挤进医保,以获得更稳定的市场准入。由此可见,应从根本上理顺支付机制和医院准入路径,真正解决创新药可及性的问题。-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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