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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27 | 來源: 新京報書評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貧困發生機制的性別差異:
女性更容易成為“隱性流浪者”
當我們提到“流浪者”時,壹個很容易被跳過的問題是,什麼樣的人會被社會層面定義為“流浪者”。2000年初,當丸山裡美開始關注女性流浪者這個群體時,首先引起她的困惑的是,為什麼相較於日本,其他發達國家如北美和歐洲的女性流浪者相對比例更高。尤其是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後,美國社會集中出現了壹批被稱為“新流浪者”的人群,他們大多處於20-30歲,且其中女性流浪者的增長占到了整個群體增長量的叁成。這是否意味著發達國家中露宿街頭的女性就更多?
顯然數據在這裡是“失效”的。丸山裡美注意到,不同社會對流浪者的定義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公眾如何看待“貧困”的視角。以日本社會為例,流浪者壹般指露宿街頭的人,更具體地說專門指代那些“無故將城市公園、河川、路邊、車站等設施作為生活起居場所,經營日常生活的人”。相較而言,北美和歐洲等地對流浪者有相對更精細的分類,露宿街頭只是流浪者的極限狀態,除此以外,很多沒有固定居所的人可能會根據當天的具體情況留宿在熟人家裡;或是網咖、廉價民宿或24小時營業的商店中。而在後者的分類中,女性的比例都比純粹地“露宿街頭”要高。也就是說,在無固定處所的人群中,女性實際上更傾向於采取露宿街頭之外的生活方式,從而成了“隱性流浪者”。
電影《無依之地》劇照。
這裡就產生了關於流浪者的人口普查和真實處於“無家”處境的人群之間的斷裂。不過這依然無法解釋為何當女性面臨居住困難時,她們很少露宿街頭?這壹方面與女性流浪者在實際露宿中可能面臨的性別暴力有關(將在後文中具體分析),另壹方面則折射出很多貧困女性結構性地被家庭所縛而“無法變成流浪者”。
在丸山裡美隨後為該書增補的文章《貧困女性在哪裡》中,她提到了多名50多歲女性的案例。在有婚史的女性中,有8.6%的人反映遭受過“經濟型家庭暴力”,也就是說即便女性在家庭內部遭遇到來自丈夫的身體和精神暴力,她們也會因為家庭內部金錢分配的不平等而無法離開家庭,這有可能造成家庭中只有妻子和孩子處於貧困的狀態。
這壹現狀在底層社會的家庭中尤其常見,但過往的研究很少注意到這種只有特定個人處於內部貧困的狀態。這也部分解釋了為何女性明明更容易陷入貧困,卻很少成為流浪者。正如在世界范圍內首次提及日本女性貧困的社會學家瓊·阿克辛所形容的那樣:“她們甚至走不到貧困的女性化這壹步,因為她們根本不可能離婚和經濟獨立。”
對於那些沒有進入婚姻或已經結束婚姻的“無家”女性而言,她們大多也許獲得了各種意義上的社會救濟而沒有出現在街頭,但這種救濟通常維持的也是壹種伴隨著恥辱感的低水准生活。丸山裡美在書中提到很多看似中立的社會政策本身就存在性別差異。“因為國家期待男性從事雇傭勞動,所以即使他們因為某些原因無法勞動,也會更容易申請到社會保險;而女性因為總是承擔再生產勞動或者相對低薪的工作,當她們需要生活保障時,更容易與社會福利綁定。”這些福利發放規則通常伴隨著對女性私德的層層審視,即便部分“無家”女性接受福利而沒有流落街頭,但長遠來看也很難徹底擺脫貧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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