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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01 | 來源: 界面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釋永信惹麻煩 | 字體: 小 中 大
公安部網安局8月1日消息,“警情通報”是公安機關權威信息發布的重要載體,“藍底白字”代表著官方信息的公信力。發布虛假“警情通報”,炮制惡性網絡謠言,捏造聳人聽聞的細節,誤導公眾認知,不僅消費了網民情緒,更損害了政府公信力,甚至引發公眾恐慌,其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近日,網上接連出現3起發布虛假“警情通報”的惡性造謠傳謠案件,公安機關網安部門高度重視,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1、白某某、陳某發布虛假“警情通報”,傳播“昆明駕車撞人案131人死亡”謠言案
經查,白某某(男,29歲)、陳某某(男,18歲)2人為博取關注、吸引眼球,通過互聯網平台傳播虛假“警情通報”,造成謠言傳播擴散,擾亂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白某某、陳某某刑事拘留。
2、邵某豪發布虛假“警情通報”,傳播“杭州自來水接入糞水”謠言案
經查,網民邵某豪為博取關注、吸引眼球,在互聯網平台發布該虛假“警情通報”,造成謠言傳播擴散,擾亂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邵某豪刑事拘留。
3、黃某忠發布傳播涉釋永信虛假“警情通報”案
經查,黃某忠(男、39歲)為博取關注、吸引眼球,在互聯網平台發布該虛假“警情通報”,造成謠言傳播擴散,擾亂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黃某忠刑事拘留。
法律法規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刑法》第贰百九拾壹條之壹第贰款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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