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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03 | 来源: 风声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按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60%-1倍征收。 ?
?多生育一个子女?:按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2-3倍征收。 ?
?多生育第二个子女?:按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4-6倍征收。 ?
?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从重征收。 ?
?婚外生育?:按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4-6倍征收。 ?
?非法收养?:比照上述标准征收。 ?
(?收入界定?:以上年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若当事人年收入低于标准,按统计标准征收;高于标准则以实际收入倍数征收。 ?流动人口?:按户籍地标准执行。)
以上标准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地方实施细则制定,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差异有所不同。
有人据此认为,既然当年的“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当事人收入(或当事人所属户籍地的人均收入)的若干倍来确定的,那么现在的补贴也应当如此。显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补贴是达不到当年的社会抚养费的标准的。
育儿补贴不能落入“拉动消费”的叙事陷阱
不管怎么说,由中央政府在全国层面上对所有新生儿发放育儿补贴,尽管金额不如一些人预期高,都是一件极具象征意义的事情。
首先,从人口政策来说,“只要生了孩子国家就会发钱”,表明国家的人口政策彻底转向了鼓励生育和支持生育,这一政策惠及千家万户,不仅可以增进民生福祉,同时也是“投资于人”的重要措施。
其次,这意味着,国家层面已经真正认识到了我国最严峻的问题之一是“孩子太少了”,这是未来生育观念以及相应的预期的变化的第一步。
最后,这代表着在人口和生育政策领域,计划的成分基本完全消失了。此前各地出台的鼓励生育政策,仍然区分一孩、二孩、三孩,仍然带有计划生育的色彩。相比之下,这次补贴,由于不再区分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已经没有这种色彩了。
最后这一点其实非常重要,因为这意味着将生育的自主决策权完全归还给个人,国家即便要鼓励生育,也就应当以这一点为基础和出发点。因此,对于这项育儿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也许本来应该将重点放在这个基点上。
遗憾的是,不少媒体很快就将这项补贴政策纳入了“拉动消费、促进经济”的叙事框架。许多人马上开始计算:全国每年大约有两千万孩子可以收到补贴,那么可以释放多少千亿的消费,进而拉动GDP多少个百分点……-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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