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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05 | 來源: 讀宋史的趙大胖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01
我在西藏的時候,學校非常重視校園霸凌的問題,幾乎每周壹的升旗儀式上,書記或者校長都要跟孩子們強調,每次鄉裡組織的法制講座,派出所的所長也會給學生重點講述校園霸凌的形式和應對方法。
你說孩子中間有這種霸凌的苗頭嗎?我明確告訴你,有的,能看出來,家裡比較窮的孩子,或者父母生病的孩子,或者身體、長相上有某些小缺陷的孩子,有時候會遭受到其他同學的嘲笑,尤其是在吵架的時候會被拿出來進行針對性地嘲諷和辱罵。
這種時候,就需要老師進行及時地制止和正確地引導,有時候孩子哭著跟我控訴,某某同學罵他生病的父母的時候,我會專門在課前集中給他們態度不那麼溫和地講清楚:“同學之間吵架在所難免,但是誰也不能罵對方的父母,也不能罵同學的生理缺陷,更不能幾個同學聯合起來欺負壹個同學。”有沒有效果,我不知道,但是至少我目光所及的地方,沒有這種明顯的霸凌行為存在。
我想用這個親身經歷給大家,校園霸凌這種事情,極其容易出現苗頭,並不會因為學校周周講、民警搞培訓就銷聲匿跡,這是壹個需要很多監督力量來共同保障的壹件事,最好的辦法就是把苗頭直接掐死,不要等事情嚴重化以後再來處理。
02
通告上寫得很清楚,實施霸凌的兩個人,壹個15歲,壹個14歲。
我在網上看見過壹個視頻,但是不確定是不是這壹則《警情通報》裡面說的這個毆打事件,但是打人者的口音倒是我們肆川話。
視頻裡,打人者下手非常狠,也非常從容,看上去完全不像是第壹次打人的樣子。她們遭受到的處罰是“治安處罰”,“送往專門學校進行矯治教育”。
我不太了解現在的“專門學校矯治教育”是什麼樣的程序,但是我認為這個處罰輕了,達不到“治病救人”的效果,甚至可能成為這兩個打人者今後繼續稱王稱霸的資本。
這種情況下,我覺得如果法律不支持對她們進行從重處罰的話,我希望法律能夠支持受害者家屬對這兩個施暴者的家庭提起高額的民事索賠。
索賠的金額,根據施暴者家庭收入的標准來設定,免得出現“有錢人掏拾萬零花錢出來打人玩兒”這種荒唐的結果。
03
我還想說說驗傷的標准。
我壹直對現行的傷情鑒定持保留意見的,這種標准更多的是參考“壹個人有沒有喪失勞動能力”來執行,沒有充分考慮到被加害人在受傷過程中遭受的其他折磨。
就拿通報裡面這個鑒定來說,“辱罵、威脅和毆打,並上傳網絡”,即便是不看視頻你也能想象到,當時受害者的心理受到的創傷有多大。而通報裡面說的,“頭皮、雙膝等多處挫傷”,也能讓人明白當時發生了什麼。
但是這樣我們看起來非常殘忍的“行刑式”毆打,鑒定出來的結果是“輕微傷”,根本夠不上刑事犯罪。
我想,這可能也是那個15歲的加害者只是遭受到治安處罰的原因。
我是個法盲啊,但是我從人性的角度想提壹個建議。
傷害鑒定能不能分成兩個大的類別,壹種是勞動能力鑒定,就是這種事情造成的軀體後遺症有多大,肢體有沒有殘疾,功能有沒有受損;壹種是心理創傷評估,主要用於故意傷害,需要專業機構評估受害人遭受到的傷害究竟有多大。-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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