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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07 | 来源: Newtalk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受贿人民币(专题)2.16亿馀元,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图:央视新闻截图
中国官媒《央视新闻》报导,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受贿人民币2.16亿馀元,今天(6日)遭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秦如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中国司法单位调查,1998年至2024年,秦如培利用其担任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16亿馀元。
法院认为,秦如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巨大,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依法应予严惩。考虑到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受贿事实,存在未遂情节,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已追缴,具备从轻处罚情节,因此判处死缓。该案于2025年5月23日公开开庭,检方出示证据,秦如培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秦如培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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